又有人狐假虎威!说认识某交警【wangwei】其实是冒充的!

怪事年年有,扯大旗的狐假虎威的一桩接一桩!

洛阳,今年11月25日15时许,男子武某南喝了酒后通过网约车平台在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搭乘出租车,一上车就唠唠叨叨说个不停,口气大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乘车地点存在偏差心生不满,又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上车后拒绝系安全带,又称认识交警支队长“wangwei'。我要是不系安全带被罚200,我就给你2万!

后来,搭乘至王城大道九都路口附近时,中途下车,且离开时拒绝支付6元车费

这件事在网络引起热议,大家不但对这男子的嚣张跋扈非常反感,同时也对他口中的【wangwei】非常感兴趣,想见识见识是哪位?

针对这个情况,11月26日,调查组对醉汉武某南进行了询问,并查看了其手机、调取了出租车行车记录仪视频等。他说是通过媒体报道知道交警支队支队长的名字是王伟,但实际上并不认识。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虚张声势,狐假虎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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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每日说法##普法行动#

1.醉酒男上车后,其实就已经和驾驶员公司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只要驾驶员在履行合约,他就要付车费,依据《民法典》,拒付车费是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继续履约的责任!如果他不主动履约,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同时,这不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也不能处罚了,顶多教育一番就可以了。

2.上车后不系安全带,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交警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让其对法律有所敬畏!

3.其冒充说认识警务人员王伟,其实最恶劣的,企图利用普通百姓惧怕执法人员的心理,逃掉区区几块钱,也达到其强行装权势人物的心理,这种行为,其实是会真的影响老百姓的生活的,虽然,他对其行为造成的影响已书面写出检查并道歉,但是@金宝每日说法认为这是不够的。

这种行为,明显是属于为了追求刺激,没事找事、无中生有,达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情节,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说法!#警方通报男子逃单自称认识交警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