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截至11月29日10时,江浙沪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7例,其中上海4例、浙江省杭州市2例、江苏省徐州市1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25例,其中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2例、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例、内蒙古通辽市2例。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疫情防控办对广大市民健康提示如下:

01、主动登记报备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我市近期发布的防控举措,密切关注全国的疫情动态。11月11日以来有上海市,11月13日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1月19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11月21日以来有江苏省徐州市,11月22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11月24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内蒙古通辽市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 与病例活动区域和场所有交集的来(返)晋人员,要严格实施“14+3”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接触者进行“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对14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严格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对14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14+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 对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02、妥善安排出行

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疫情的地市。

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的防控政策和要求,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备足够的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并准确记录活动轨迹。

出省返晋人员,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03、坚持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

严格落实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的防护“五还要”。

少聚餐,分餐制,加强锻炼,均衡营养,劳逸结合,提高身体免疫力。

04、做好健康监测

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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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