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披露李笑来与北京灵动新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链得得关联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链得得在其首页向李笑来赔礼道歉,持续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日,赔偿李笑来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100元。

天眼查App显示,2019年7月,链得得发布《OTCBTC创始人郑伊廷长文:千万别跟李笑来合作,他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恶徒》一文,李笑来表示内容含有“不管是合伙还是你将币存到他的交易所里面,最后一定是他的”“资金老早被他圈走,只拿1/10出来运营”“一开始就蓄意要陷害我”“马克新生没钱了,当中严重亏损几千万”“我在公司是没有领工资的”“只要钱被他经手过了,你是不可能再拿回来的”“只要查帐就会被开除,被爆料威胁”“其实是币所没钱了,EOS大把囤在手上,充钱让他把EOS直接海量出...云币的拔网线是他让程序员在现场拔的...”等虚假事实污蔑原告,以“表面上的‘好人形象’都是伪装的,实际上是阴险的诈骗传销头子”等表述。

李笑来认为涉案文章涉嫌中伤自己,于是请求法院判令链得得在其备案网站首页置顶位置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公证费人民币100元、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等开支。

链得得公司辩称涉案文章由微信用户“郑某某xdite”自行发布到某微信群,链得得作为媒体平台进行转载报道;链得得设置并提示投诉渠道,本案起诉前李笑来未以任何形式通知被告,链得得收到起诉材料后进行核查并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案文章,尽到了相应注意义务和管理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链得得发布的涉案文章含有明显具有侮辱性质和尚未证明为事实的言论,客观上可能会降低不特定公众对李笑来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应就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链得得辩称涉案文章来自网络用户,使用通用昵称“链得得”进行转载时仅做了形式审核和格式修改,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即使涉案文章系网络用户提供,链得得对缺乏可信来源的内容未经核实即予发布,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使得不实文章及相关信息进一步传播和扩散,亦应就其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北京互联网法院不久前一审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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