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知道的老年人再婚群体中,不领结婚证的占大多数,基本上就是和双方子女在饭店里摆个几桌,有的还举行个简单的仪式,就住一起了,我认为这样是不对的。

1、结婚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唯一的合法凭证。有了这个证,才能在法律层面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小区有个丧偶老太太在养老院里和一个老头认识,从养老院出来后还经常互相牵挂,双方子女知道后就商量着让两位老人组建新的家庭,两人在一起过了八年,觉得年龄大了也不好意思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谁知老头突发心肌梗塞去世,在老头遗产和抚恤金处置问题上,老太太和老头的子女产生了纠纷,由于拿不出结婚证这个有力的证据气得直哭,邻居们也觉得她怪冤枉,婚姻法规定虽然最后经过法院调解拿到了部分应得的资产,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让她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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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证能维护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以前有个邻居老太太和一个工厂退休老工人结婚,子女们都说年纪这么大了,住一起就行了,就不用领证了,可老太太坚持领证,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法律有没有规定年龄大的夫妻结婚不用领证。后来老头在公园混了个别的女子,看上的是老头的钱财,老太太知道后获取了他们苟且的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差点让老头净身出户。

3、如果确实不便领证,最好办个公证,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以及有一方去世时的老人养老办法,避免今后生活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