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文件

文物保发〔2021]37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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