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恒越房地产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为68,174.4万元,即贷款额的24.348%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金泰”)持有广州市恒越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24.348%的股权。项目公司因开发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北侧2020KJ01130115地块(下称“项目”)的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平安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下称“建设银行”)分别申请60,000万元和22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按照平安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贷款要求,公司与项目合作方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龙湖”)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还款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金额最高分别为14,608.8万元和53,565.6万元,合计最高不超过68,174.4万元,即贷款额的24.348%。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下属联营及合营公司在不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内提供的担保,单笔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恒越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沈宗荣

注册资本:174,335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截至2021年10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465,213万元,负债总额约为291,659万元,资产净额约为173,554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62.69%;项目处于建设阶段还未对外销售,2021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亏损78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持有24.348%股权的联营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60,000万元额度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与重庆龙湖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还款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金额最高为14,608.8万元,即贷款额的24.348%。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项目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220,000万元额度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与重庆龙湖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还款担保。公司承担担保金额最高为53,565.6万元,即贷款额的24.348%。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四、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截止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6.01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4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2.5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3.50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