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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县树人文化培训中心等19所

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许可证拟注销公示

泾县树人文化培训中心等19所校外培训机构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该19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563-5021770。公示期满,无异议反馈,我局依法予以注销。

附:拟注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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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公告

依据"双减"政策的相关规定,旌德县教体局同意旌德县弘大教育培训中心等10所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现予以公告。

旌德县教体局

2021年11月27日

未完待续…

来源:宣城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