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 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谢谢你们高效执法,非常感谢”。11月26日,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陈某明将一面“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至茶陵法院执行干警刘艳华手中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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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

陈某明与被执行人黄某彬、黄某烽(两人为福建人)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多次电话联系远在福建的两个被执行人,反复做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彬、黄某烽愿意一次性支付42万元给陈某明,陈某明自愿放弃剩余货款利息、延迟履行金等费用。

办理领款手续。

11月18日,被执行人黄某彬、黄某烽向法院一案一账户转账42万元,随后陈某明办理了相关领款手续,至此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易宇 刘张泉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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