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完全是禽兽不如, 说是禽兽都是对禽兽的侮辱,感觉死刑都便宜他了。”这是一位网友的“怒不可遏”。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起诉书让人很是震惊。

据中国检察网,莫某某为寻单行女性强奸,驾车撞死陆某、余某某夫妇,后对陆某进行奸淫。莫某某为毁灭罪证,将所驾驶车辆烧毁。目前,莫某某已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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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件,先介绍一下被检方起诉的犯罪嫌疑人:

莫某某,男,1995年生案发时24岁。初中文化,农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人。

2019年10月13日,莫某某独自一人开着小车从广东回到了广西。他在桂平市的金田镇、垌心乡和平南县的大鹏镇等地开车闲逛。

虽说是闲逛,他也有极其丑恶的打算,那就是找个独行女子强奸。

当晚11时许,莫某某在平南县大鹏镇某路口发现了作案对象——骑电动车从其车旁路过的余某某(男)、陆某(女)夫妇。

虽说只是匆匆一瞥,但莫某某对陆某的印象就是特别好,他对陆某垂涎三尺并打算强奸陆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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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的莫某某就加速开车向他们两人追去。追上之后,他开车将这对夫妇撞倒。猝不及防的余某某、陆某当然摔倒在地并受到重创。

莫某某把车子开到前面不远处又掉头回来了两人摔倒的地方。将受伤的陆某抱上了车子的后排后,他把陆某带离了现场。

他开车继续前行,在行车途中发现陆某没有了呼吸。于是,在大鹏镇某村某处,他停下了车。在这里,莫某某对已经失去生命的陆某进行了奸淫。

事后,莫某某将陆某丢弃在路边,开车匆匆逃离了现场。他固然精虫上脑色胆包天,但也有“阴险狡猾”的一面——为毁灭罪证逃避警方追查,他一把火把涉事车辆烧了。

至于此案中的两位受害人,真的十分凄惨:

余某某虽被送进了医院但终因伤情过于严重而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陆某系因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余某某符合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严重颅脑损伤并心脏挫伤而死亡。

后来,作案后的莫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欲争取宽大处理。

检方认为,莫某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很多网友在评论区表达了他们的愤怒。不论是其犯罪目的还是犯罪手段,莫某某的行为都让人无法接受。其手段不但阴狠毒辣,更是严重的心理变态。这样的人应当从严从重惩罚。虽说他是投案自首,但他不具有被减轻刑罚的情由。

莫某某当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但对于忙碌的人们来说,若非必要最好不要晚上出行。不论当地的社会治安环境多么良好,但夜晚的犯罪率还是要比白天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