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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消息,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一般贸易项下付汇业务;违规办理个人超限额提钞;违规办理个人收付汇及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责令改正、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43万元,被处罚款10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农商银行改制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深圳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9月末,深圳农商行的资产总额为5574.85亿元,负债总额为5135.21亿元。2021年1-9月,该行营业收入为94.02亿元,净利润45.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0.47亿元。

同时,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3.9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99%,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83%。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因外汇受到处罚的金融机构不在少数。11月26日,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等问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并被处以罚款278万元,处罚日期为11月22日。另外,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也因外汇业务违反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9.89万元人民币,被处罚款55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区某被警告,并被罚款12万元人民币。(文|AI财经社实习生 魏晗 编|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