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10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宋文代贪腐案终审落幕。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判决书显示,宋文代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追缴贪污违法所得1211.26万元等。

因侦查机关在其住处查获1吨多重的黄金、白银,宋文代一度被外界称为“黄金大盗”,也有新闻媒体称其为“中国近30年特大贪污犯”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宋文代1962年12月出生,1987年从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后开始在部队任职,先后任51139部队任政治处干事、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干事、北京军区司令部生产办驻呼办主任,1995年8月进入内蒙古高院工作,2001年1月出任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3月任内蒙古乾坤金银集团党委书记、总裁,2008年6月改任内蒙古乾坤金银集团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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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代

据悉,乾坤公司原为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内蒙古贵金属冶炼厂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蒙古金店。1999年,两家企业按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股份制改造,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宋文代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内蒙古公安厅刑拘。当年涉案时,宋文代的住处被查获黄金134.151公斤、白银995.34公斤等,加之乾坤公司在其掌舵期间从“中国黄金行业之首”迅速跌落、濒临绝境,他因此被舆论称为“黄金大盗”。

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宋文代于2010年12月15日被内蒙古公安厅刑拘,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该案由自治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月26日,自治区检察院将该案交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10月15日,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犯罪案经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宋文代被判死刑。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公诉机关对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贪污犯罪的7项犯罪事实的指控,认为宋文代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价值6500多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宋文代利用职务便利,三次挪用公款2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宋文代身犯数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且无认罪、悔罪表现,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文代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对侦查中检察机关扣押的被告人宋文代人民币270万元、黄金134.151公斤、白银995.34公斤、铂金81.09克、银币176枚、房产4套、车辆4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宋文代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之后,宋文代提出上诉。

2013年8月,内蒙古高院对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宋文代案的死刑复核作出了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内蒙高院维持宋文代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最终撤销终审裁定,发回内蒙古高院重审。

据谢通祥此前介绍,在2013年会见宋文代时,宋文代对于自己的案件仍然满怀着希望,并且心情不像是一个经过了两审判决、等待死刑复核的人。根据谢通祥的描述,宋文代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对于法律观点和法条的掌握,不像一般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宋文代非常了解法律,对于检方指控和法院认定的每一笔犯罪事实,宋文代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和规则有一套自己的辩解。“可能是因为他曾经在内蒙古高院担任过职务有关,他了解法律,也相信法律。”

根据宋文代向律师谢通祥的描述,自从2015年初开始,宋文代的死刑复核时间超过了一年,宋文代也开始焦虑起来。谢通祥称,宋文代曾谈到两次死刑判决对于他的巨大影响,这几年他对生死和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感悟。“他说他曾亲眼看着看守所内有5个人左右分别被提出执行死刑,那个时候对于宋文代的冲击很大”。

宋文代两次被判死刑,不过进入死刑复核阶段被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在之后的审理中,其被认定的贪腐金额由最初的合计8604万余元,逐步下降到2211万余元,对应刑罚先由死刑变为17年有期徒刑,后又降为此次的15年。宋文代的辩护律师谢通祥表示,改判理由主要是此前指控的大部分金额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未获法院支持。

2015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宣布,由于涉嫌严重违纪,决定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多名权威消息源向《财经》记者表示,韩志然的落马源于他卷入被称为内蒙古“黄金大盗”的宋文代案。宋文代举报了韩志然。

韩志然

对此,在狱中的宋文代觉得很荒唐,他与韩并没有过多交际,没有一起共过事,因此手写了一份声明转交给了谢通祥。宋文代在声明中称:“本人与韩志然素无往来,对韩的情况一无所知,所以我无法检举韩,韩志然不是我检举的。”在声明中,宋文代自称“是个重情义、讲规矩、有良知的人,我绝不会去陷害别人,用检举别人的方式来保命”。

原标题:内蒙古一国企老总获刑15年,曾在住处被查获1顿多黄金白银,否认曾检举“内蒙虎”韩志然

来源:今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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