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听闻一件事情,说有个地方在闹洞房的时候,一帮大小伙子以闹洞房为由头,对新娘和伴娘施以咸猪手,最终惹怒新娘,弄得好好的婚礼一团糟糕。

世俗娶妻,花烛之夕,不论南北,无论东西,自古皆有闹洞房的风俗,只不过有些无良之徒,趁机大占便宜,不能得手便酣饮谑浪,出尽洋相;丢人现眼,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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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几年前,我有一位表弟,选在腊月里办喜事,大婚当日,热闹一片,他有几个单位好友,早早地备下“闹”他的物什,在那天可是把我那可怜的表弟折腾的三魂不见了七魄。如此冷的天,只给我表弟留一条大红内裤遮羞,头套黑丝高筒袜,腰间挂满小铃铛,被迫在十字路口跳了一段“毛利战舞”不说,又给捆在冰凉扎手的水泥柱子上足有半个小时,冻得我那表弟鬼哭狼嚎。我不忍见表弟受苦,于是脱下自己的大衣意欲给表弟披上,结果人家老几位拦着不让,非说“不打不闹不热闹”,又说这都是他们哥们几个提前定下的协议,甭管他们之中哪一个结婚,其他的人“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不管怎么折腾,都不许还手或者掉脸儿。要我少管闲事,休要搅了他们的协议规定。

人家都这么说了,我又何必充好人,隔空问我那表弟“冷不冷”,表弟都冻成了“寒号鸟”,愣是告诉我他一点都不冷。有位看热闹的大爷这时说道:“得嘞!你小子就冻着吧,冻死你个猴崽子,你新过门的小媳妇儿备不住便宜那几个小子了。”

言毕,众人大笑。转天就听说,傻小子冻感冒了。只能送他俩字——活该!

絮叨过后,书归正文。且听“大狮”说两个发生在清朝时节,因闹洞房发生的真实悲剧,权当给那些没轻没重的小伙子们一个提醒,不要因为一时乐而造成终身恨。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山东兖州府,一户姓周的人家大办婚事,新娘生于书香门第,貌美端庄,早已名声在外,附近那些跟新郎相识的浪荡子、登徒子,便纷纷以喝喜酒、闹洞房为名,想要在新娘的身上沾一点便宜。无奈新娘矜持,不肯当众出丑,所有这些酒徒提出来的花样,新娘一个也不照办。

如此这般,这些坏小子只能把胸中郁闷发泄在了新郎官儿的身上。他们用大红棉被将新郎裹起来,只露出头和双脚在外面,再用粗麻绳捆个结结实实,如同墨西哥鸡肉卷一般。新郎动弹不得,全凭他们摆布。还要局着面子,不敢发火。

这伙酒徒将新郎的靴子扒掉,逼着新郎赤脚在冰冷的地面上跳着前行。新郎稍有停歇,立即被后面拎着鞭子的酒徒来上几下子。这番戏弄人的把戏,实在可恶至极,然而当地风俗讲究这样,乃至包括新郎的父母族亲在内,都不好意思干预。

新娘子独自一人在新房中等着坏小子们把丈夫送回来,结果左等也不见人,右等还不见人,一直等到三更天,仍不见丈夫的身影。新娘子累了一天,身心疲惫,上下眼皮不停打架,索性和衣侧身睡去。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传来嘈乱动静,明显是那些酒徒闹够了,将新郎送回来了。新娘一来太累,二来心里有气,诚心装睡,充耳不闻身边事。酒徒们涌进新房,将依旧裹在棉被中的新郎往新床上一丢,转身就往外跑。脚步匆匆,神色惶惶,连新房的门都顾不得给新人关上,就跟做了多大亏心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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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有心起来看一看丈夫,但她是刚进门的新媳妇,不好意思主动去跟以前从未见过面的丈夫接触,于是一动不动地侧躺着,心里七上八下打着鼓,一心等着丈夫喊她一声,她好就坡下驴,替丈夫揭开绑绳。可怎么等,新郎就是不开口。她认为丈夫睡着了,心里埋怨着也就不再理会。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依照惯例,新娘子要早起去给公婆请安。新娘起身后,小声喊了丈夫几声,可丈夫仍毫无反应。正当新娘认为丈夫睡得太死,听不见她话说,想要伸手拍几下的时候。突然,昨天闹洞房的那些酒徒又闯了进来,不顾新郎爹娘的阻拦,冲进新房之中,径直走到床边,用力摇晃一动不动的新郎。

这时候,新娘以及新郎的父母,意识到了事情不妙,慌忙挤过来一看,只见新郎口鼻出血,脸色乌青。用手试探鼻息,已经气息全无,显然早已死去多时了。

那些酒徒纷纷逃走,新娘死了丈夫,爹娘殁了儿子,大喜变成了大悲,红事变成了白事,族人气愤不过,将此事控告的衙门,请求县太爷为死者讨还公道。

县太爷立即派出仵作、捕头,一头查验死因,一头缉拿凶犯。仵作一通检查,死者死于内伤,有不少村民看见那伙酒徒对着棉被拳打脚踢,而不顾新郎的苦苦哀求。显然新郎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事实明确,不必犹豫,捕快立即去搜捕那些酒徒,结果只抓到三个,其余的全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在公堂之上,那三人谁也不承认自己打过新郎,咬死了口,是那些逃走的人打死了新郎。这一来,县太爷也不好草草结案,只能把这三个人暂时收押,等到抓到那几个人再行论断。

可怜新娘,刚过门一天就成了寡妇。当时,《程朱理学》已经根植人心,女子丧夫,必须终生守节,绝不可另嫁他人。奈何济宁一带又深受孔孟思想的约束,将这一点看得格外重。因此新娘这一辈子,只能在夫家当寡妇,什么卿卿我我,恩恩爱爱,与她彻底绝缘了。

此案一直拖了六年,终于有个逃亡在外的小子回来了。他说那几个跟他一块儿逃走的人都已经死在外面了,他也落了一身病,已经命不长久。果然没过多少日子,他也一命呜呼了。至此,这桩案子宣告完结。一场闹剧,害苦了死者的父母,也毁了新娘的一生,可悲、可叹、可怜啊!

另一则发生在南方地区,具体地点已经不详了,只说有个金姓男子在大婚当日,被一帮同乡坏小子大闹洞房,在屋里折腾一通之后,还嫌不够爽快,于是用绳子捆着新郎,拖到外面继续耍弄。

新郎家地处山区,于是那伙坏小子将新郎一直拖到山上,在林木中划拳喝酒。一个个醉酒之后,将新郎的衣袍剥下来,笑称要让蚊虫给新郎当新娘。他们狂叫乱舞着离开了,却把新郎孤零零地捆在树林里。

转天拂晓,新郎的家人上山寻找,没有找到新郎,只找到一截小腿。山中多有猛兽出没,莫非新郎被野兽拖走了不成?

列位,不瞒您说,果真如此!

新郎的家人找到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正是新郎无异。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成全了野兽的胃口,您说惨不惨呢?

此事惊动官府,那些当天耍酒疯的坏小子全都被缉拿归案。大刑之下,终于有人熬不过去,吐露实情。原来其中有人嫉妒新郎新娶的媳妇漂亮,妒火中烧,于是想出损招,诚心将新郎捆在树林中而不管不顾,致使新郎惨死野兽之口。如此歹毒的行径,非千刀万剐不能平死者家属之愤也。

陋文两篇,到此打住。只想借文中所写,奉劝年轻人,在闹新房时,一定要“手下留情”,不可忘乎所以,一旦出现差池,到头来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听与不听,全在个人,“大狮”并非说教者,只是一番好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