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7日,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据悉,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了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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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六十八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任命:

刘军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滨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马义明菏泽市定陶区人大常委会滨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02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六十九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程波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免去:

王继红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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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八届]第七十号

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院长权金牛的提请,于2021年11月27日决定免去:

田瑞刚、赵自良、王淑芹、杨旸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来源:定陶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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