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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项目一位业主介绍,其于2020年10月份购买荣盛华府的房子,购买时价1.35万,2021年7月份开始开发商无故降价,现通过中介渠道对外销售1.0万,其房价损失35万。

沈阳市房产局回复:

我局已约谈荣盛华府项目负责人,该公司表示,由于市场下行,近期将一些特殊楼层作为工程抵账房出售。

您主要反映开发企业未按政府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一类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房发〔2020〕14号)第七条规定:以项目为单位,实时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项目价格变化较大的,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说明原因。

对无正当理由导致价格出现较大变化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暂停该项目网签系统,改正后予以恢复。

我们认为开发企业不按照指导价格销售房屋,实际上是违反了《价格法》以及国家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只暂停开发企业网签备案,并未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看似制约开发企业,实际上对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未解决实际问题,只会进一步延长购房人备案时间,开发企业也会以无法备案为由推脱责任,甚至引起更大规模的诉访。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切实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行为,进一步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