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号上午,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殷某某、王某某窜至我县高沟镇汪某某家中,并将其手机抢走,后乘坐三轮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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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出警,仅用7个小时就将嫌疑人殷某某、王某某人赃俱获。

当天上午10时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汪某某在家中被人打伤,手机被抢的警情,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突发性的抢劫案件,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勘查现场、调看监控,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外地流窜来涟水的殷某某、王某某,随后在灌南县某宾馆将两人擒获。

据殷某某、王某某供认,当天上午9时许,他们窜至高沟中桥路,见周围空无一人,汪某某又独自一人在家,年岁较大,遂以威胁、恐吓、捶打等方式致使汪某某脸部及腰部受伤,并对其随身及家中财物进行翻找,最终劫得小米手机一部,涉案价值约1000元后逃离现场。目前,殷某某、王某某已经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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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胡可说:“本案中的殷某某王某某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方式抢劫公私财物,应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存在入户抢劫情形,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来源:涟水市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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