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胡静律师团队编辑整理(胡静: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十三年,长期专注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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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谅解书,一般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与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刑法上具有酌定从轻的效力。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因此,刑事谅解属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从实体的角度来看,若在案证据确能定罪,取得刑事谅解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作为检察机关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能够令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保命的可能性。

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有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能性。还有可能会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影响诉讼程序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