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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下午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我市出台《十条措施》

稳定粮食蔬菜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

会上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赵维君介绍了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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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出台背景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农产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在11月14日召开的全市蔬菜稳产保供专题会议上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关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粮食、蔬菜生产实际,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讨论、数据分析和广泛征求意见,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提出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的建议,该《措施》已经市政府正式研究审定。

《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台的《十条措施》运用了多种财政、金融政策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力度大,含金量高,值得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期待,是近年来我市关于粮食蔬菜生产方面最有分量的一份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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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第一至七条

主要从保护利用耕地

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科技应用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装备水平

健全供应体系、强化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提出具体要求

01

第一条:保护利用耕地。

从保护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设施农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基地,发展稻鱼综合种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02

第二条:优化生产布局。

突出优势产区,按照“强基础、提产能、保供给”的要求,提出了建设粮食生产“两区两带”、蔬菜生产“四大基地”的总体布局,提出了粮食、蔬菜面积、产量目标。

03

第三条:加强科技应用。

从支持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推广高效种养模式,推进农机农艺智慧化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04

第四条:完善基础设施。

以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对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提出了支持措施。

05

第五条:提升装备水平。

明确了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成套设备、适用农机具、设施蔬菜大棚智能化、自动化装备等重点环节。

06

第六条:健全供应体系。

从支持农贸市场、配送中心、便民果蔬店建设、蔬菜监测预警及应急储备供应机制建设方面提出了措施要求。

07

第七条:强化社会化服务。

提出了对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在农资农机采购方面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支持。支持经营主体在市县镇建设蔬菜流通配送中心,开展商品化处理,提高产业配套水平。加大“味见汉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和推广力度,打造高品质粮食蔬菜产品,提升产业效益和农民收益。

《十条措施》第八至十条

提出了真金白银的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08

第八条:加大财政扶持。

市财政统筹2000万元资金,用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继续统筹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和用水、用电、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倾斜支持粮食蔬菜产业发展。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部分的,重点向稳定粮食蔬菜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倾斜。

09

第九条:加强金融支持。

从市财政统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县区同步配套1500万元,共同设立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信贷支持;从市财政统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按照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贷款。

10

第十条:提供保险支持。

从市财政统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用于保险支持。对原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按条款执行。扩大蔬菜设施大棚保险规模,提高现行保险标准和保费补助比例,开展露地蔬菜收入保险试点等方式提供保险支持。

同时,从市财政统筹资金中列支500万元,对新建设施蔬菜大棚、新增主要农机具进行补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供应体系建设。据测算,通过以上财政、金融、保险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现代各种金融手段,可撬动约7个多亿的资金用于粮食、蔬菜生产,充分放大财政投入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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