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温度只有14度左右,小区老人和孩子都冻得不行了……”

11月26日上午,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收到这样一条市民求助信息。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记者就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采访。

当日中午,记者到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综合楼七单元张女士家中,进门就看见沙发上坐着的老奶奶“全副武装”——穿着外套、马甲,暖气片旁边还开着电暖气。“我母亲今年八十六岁了,暖气不热,客厅里太冷了,从早上一直让在床上开着电褥子躺着,十二点电暖气打开了,让下来活动活动。”老奶奶的女儿张女士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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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七单元的魏女士家中,也存在暖气不热的情况。记者走进魏女士家中,看到不大的客厅中装个两个大暖气片,但摸上去只有温温的感觉,并没有很热,暖气片旁边的两个测温计一个显示14.6度,一个为15度。“这是我专门买的两个测温计,放在暖气片旁边也只有15度,早上走的时候窗户都没敢开,玻璃也换成双层保温的,孩子晚上回家学习,必须穿着厚厚的睡衣。家里的花每年冬天都搬到单位养着,来年开春天气回暖了再带回家。”

魏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2011年搬到武都路综合楼小区的,每年的暖气费都按照国家标准按时缴纳。当时供暖就有不热的问题,这些年一直在找物业、12345民情通热线,都没得到有效解决,负责给小区供热的兰州宏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给出的答复是老小区供热管道有问题。

直到2019年,武都路综合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改造了整个小区的管道,每户按房屋面积出资1000元到1500元不等。“当时管道改造后,暖气只热了一个月,一个月后暖气温度又回到了改造前的情况,只有14到15度,最高就16度。”这次再去供热站得到的回复是,“我们烧太热亏本,只能烧这么热。”

“孩子刚睡着,前几天才打完乙脑疫苗,就怕感冒了,暖气不热,电暖气就得一直开着。”八单元姚女士的孩子刚满十个月,因为家里的暖气不热,睡觉时也不敢给孩子脱衣服,穿着羽绒马甲睡,等醒来时再换上厚羽绒服。姚女士告诉记者,希望能赶紧解决供暖问题,让小孩可以安全过冬。

记者从姚女士家出来,小区里的好几户居民都在讨论暖气的事,“你家的热吗,我家只有14度。”“我家的也不热,坐着太冷了要穿棉袄。”“我家今年的暖气费已经全部交清了,暖气还是不热。”

记者查询发现,新修订的《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在采暖期内,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第二十六条明确,“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以向供热单位投诉。供热单位应当向热用户出具标明受理反映时间和内容的书面凭据,并在接到投诉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测温。对室温低于规定温度,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解决。”

当日下午一点半,记者来到兰州宏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居民反映问题进行采访。公司总经理张平和告诉记者,武都路综合楼的供热问题,是由于部分居民拆除了阳台保温墙、私自改造串联式接暖,暖气片布局不规范等导致循环不畅,影响了供暖质量。此前有住户投诉时,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还发现小区里有住户存在恶意放水和加装循环泵的问题,造成供暖热水循环出现问题,影响了其他住户的供暖。

随后,在张平和带领下,记者进入了锅炉房,只见两个大锅炉一直在运转,但锅炉的出水温度为48.1℃,回水温度为37.6℃。张平和解释道这是机器在自检,自检时温度会有下降,自检结束二十分钟后水温会上升到正常水平。半个小时后,记者再次进入锅炉房查看,发现水温确实有上升,出水温度上升到了54.4℃,回水温度为38.6℃。当记者问看到的锅炉出水温度是否能保证传输到居民家里时达到室温标准时,张平和说“应该达到了吧”,他还补充说明,烧锅炉也看天气情况,最近兰州市天气晴好,烧得相对低,并表示“目前还没有烧到最热”。

在记者询问是否给武都路综合楼前来投诉的居民给出过“烧太热亏本,只能烧这么热”的答复时,兰州宏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立江没有正面回应,只是告诉记者:“现在天然气涨价了,公司给近3000户居民供暖,一个供暖季需要使用180万方的天然气花费360万元、耗费95万度电花费18万元、还有2万块钱的水费,经营不好就要亏本几十万元。”当记者再次询问,武都路综合楼居民室温不达标与锅炉没烧热有没有关系时,魏立江答道,“暖气不热是很多原因造成的。”

就在记者采访结束时,一个居民到兰州宏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来反映自家暖气不热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该民居并不是武都路综合楼的住户。

文·图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