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餐厅清杂工,误喝了装在瓶子里的强酸,最终不幸死亡。餐厅却表示“这是他从垃圾桶里捡来喝的,出事了为什么要餐厅赔139万?!”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又应不应该赔偿呢?

事情还要追溯到1年半以前。梁师傅当时64岁,在苏州工业园区一餐厅担任勤杂工。他因为口渴捡起餐厅内的一瓶饮料喝了一口,没想到瓶内装的是强酸清洗剂,在经历了一年半的痛苦治疗后,最终还是医治无效,不幸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死亡原因为:腐蚀性酸和酸样物质的毒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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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师傅的家属和餐厅因为赔偿闹上法庭,最终在2021年7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餐厅方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39万余元。

[赵律师的看法]

1.餐厅内为什么会有毒性这么强的强酸清洗剂呢?餐厅的说法是,是因为餐厅要清洗不锈钢的啤酒罐,员工进行清洗时,将没用完的清洗剂倒在饮料瓶中“准备带走”,因为“当天太忙“,为防止误食,将饮料瓶放在垃圾桶里了。餐厅严姓总经理称,是梁师傅他自己从垃圾桶里拿起来喝的。

但是对于这个说法,梁师傅的家人并不同意,认为梁师傅喝的是餐厅桌子边上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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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院对于到底是不是梁师傅从垃圾桶里捡起来喝下的,也进行了详细调查,但由于当时梁师傅所处的位置是监控盲区,因此也不能判断。

那么餐厅到底应不应该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一般要以对方有过错为前提。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肇事一方的责任。这件事情里,一审法院认为,餐厅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具有危险性的清洗剂,并应对雇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餐厅因为没有尽到相关责任存在重大过错。

此外,梁师傅喝下他人的饮料,该行为虽有不当,但并不构成重大过失,不能免除或减轻餐厅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餐厅应就梁师傅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总计139万。

3.对于这个结果,餐厅一方并不接受,已上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