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11月27日消息,今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据新华社报道,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据介绍,“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等“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报道称,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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