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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滁州交警发布通告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

应主动向商户索要发票

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集中上牌期(11月30日)结束后

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再办理

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期号牌(白牌)

办理绿牌的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来源:滁州交警

初审:张余镇

审核:郑安杰

审签:计芳

投稿邮箱:czrbxmt@126.com

2021.11.27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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