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老乡广东清远打工,突发疾病死亡后,被否定“打工者”身份,家属千里辩尸确遭遇维权难题,死者停尸他乡十余日,死者家属为异地打工者讨说法遭遇维权困难。

死者名叫贾晓帅,1994年出生,河北省鸡泽县人。2021年11月13日,其家属被告知其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内突发疾病,后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已经死亡。抢救记录显示,贾晓帅发病时间为11月12日晚23时19分许,初步诊断死亡原因:1、原因不明的死亡;2、癫痫。

贾晓帅家属表示,近年来贾晓帅一直跟随同乡兼同学要某某在外工作,因要某某不会驾车,贾晓帅便以司机身份为其打工。
今年7月,要某某承包了位于佛冈县迳头镇的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棚工程项目,贾晓帅跟随要某某来此工作,直到事发身亡。

事发后,要某某表示只能出于人道考虑,给予家属3万元左右的丧葬费,其他费用一概不管,遭到家属拒绝。找到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竟然出具证明,说贾晓帅不是该公司员工,没有义务承担赔付款。后三方经迳头镇综治委调解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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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贾晓帅家属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死者生前的数张工资欠条,上面有要某某签字。再去找要某某和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奈的是包工头和工程发包方双方串通一气,拒不承认与死者的雇佣关系,拒绝承担责任,态度也让家人十分寒心。

根据此案情况律师表示,贾晓帅家属可以现有证据向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如果要某某不具备用工资格,贾晓帅如认定工亡,可以向发包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同时,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被挂靠的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死者妻子贾冰雪哭诉,家中上有年迈公婆,下有两个年幼女儿。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丈夫这样死去,家中经济捉襟见肘,甚至连给丈夫做法医鉴定的钱都拿不出,劳动仲裁甚至法院起诉,都将经历漫长岁月,她希望,广州清远市政府能够介入调查,相信有政府督办,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各方责任,帮助异地打工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