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影响个体、街边摊主等,

监管要求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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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一则“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新闻冲上热搜。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消息源头实际是央行10月已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最新报道的标题中少了“个人”二字,因而引发误读,实际应该为“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严格要求区分个人码和经营码,

是为了防范诈骗等犯罪活动

为何要做如此区分?央行相关负责人在10月13日发布的答记者问中解释称,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一般我们去小超市买东西,会出现’我扫你’还是’你扫我’的问题。消费者如果扫商家的二维码,尤其是那种A4纸打印出来的二维码,那一定是静态个人收款。经营性收款和个人收款混同在一起,是一个普遍现象,消费者并不知道。也导致(前述)新闻一出来,消费者产生一定误读。”金融业人士毕研广对记者分析称,所以监管的意图是强调个人收款和经营收款要严格区分,有这种行为的商户需要改进,但并不影响消费者。

《通知》还提出,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同时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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