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病毒检测工作,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减轻群众负担,11月26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4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每样本10元医保支付政策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二、公立医疗机构要不断优化核酸检测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预约、电话预约、自助预约等多途径采样预约服务,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等多种方式推送核酸检测结果。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须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三、各设区市要及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切实保障好群众相关权益。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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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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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玲波

校对:冯丽丽

审核:黄元杰 柳祥宝

来源:浙江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