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5801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580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11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省各级机关招录职位表(附件1、2、3)和报考指南(附件4),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三)填报职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需填写《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者未缴费确认前可更改报考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2月3日16︰00至4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缴费确认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4日16︰00。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后。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9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见附件7、8。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网站(http://gdga.gd.gov.cn)查询。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可登录广东省审计厅网站(http://gdaudit.gd.gov.cn)查询。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22年1月3日 上午

0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45—12︰45 《申论》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2022年1月3日 下午14︰30—16︰30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部分专业性职位(见职位表)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部分招录职位(见职位表)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2.集中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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