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为正文
11月22日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发布通知:
对部分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进行调整
停止大病提取业务
全款购房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等事项
从即日起执行
针对此次通知内容
新闻897专访了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科科长姚泽练
政策变化解读看这里
问
此次调整涉及缴存职工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答
调整涉及缴存职工方面的有四项。
一是此前出于人道主义开通的大病、重病提取业务,因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业务范围,随即停止。
二是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是职工家庭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含2次)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是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或购房款全额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问
为什么要停止大病提取?
答
姚泽练:此前,本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思想,我市开通了大病提取业务,由于我们无法查询申请人的住院和诊疗信息,一旦出现利用虚假住院资料骗提公积金,不仅给资金安全带来了隐患,也破坏了公积金使用秩序。再加上大病提取也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因素,决定停止大病提取,确保公积金全面聚焦住房民生。
问
为什么停止全款购房贷款申请?
答
姚泽练:一方面能够全款购房或一次性结清,说明购买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不需要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全款房的贷款资金均直接打入申请人账户,无法监管资金最终用途。
问
涉及到内部管理方面的内容您有什么看法?
答
姚泽练:在内部管理方面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提取审核上追加了内控稽核科的复审环节;在按揭楼盘贷款管理上,增加一个科室共同参与,由业务科把关资质准入,内控稽核科负责信息录入,通过分权制衡实现权责统一。
总的来说,业务管理越来越规范,内部管理越来越严格。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防范资金风险放在首位,确保公积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不断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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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编辑:乐乐
责编:海涛
审核: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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