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购买保险都不看保险条款,正是因为这点,很多人投保时很容易踩到坑

常见的普通消费者非常容易踩到坑,又很重要保单条款4条,看看你中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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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赔付保额相关

我们都知道重疾险是保障重大疾病的,包含了轻症中症重疾,这三者一般是单独进行理赔的。

以保额50万的重疾险为例,如果先得了轻症,保险公司会按轻症赔付15万;如果不幸再罹患重疾,按重疾会再次赔付50万

但有些产品把轻症中症重疾做成分类赔付,三者共用保额。如果得了轻症,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再得同一种类的重疾,赔付金额就会减少。

比如说小张购买了50万保额的重疾险,将来患了原位癌,保险公司赔付15万,后来不幸又患了肺癌,就只能再赔付35万了。

所以,大家尽量不要买这样共用保额的产品。

2、与赔付的病种相关

有些保险产品的条款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病种,以承保病种多、保障全面的噱头来吸引消费者,再把保费涨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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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所有重疾险都一样,对于最高发的28种重大疾病,银保监会给了统一的定义,而且这28种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实际上已经占了所有保险理赔的95%

3、与癌症复发间隔期相关

癌症高发性最大的疾病,所以很多人买重疾险对于癌症的保障非常看重。

保险公司考虑到癌症高发的特性,在产品设计上,会设定癌症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投保人将来患了癌症,保险公司赔付后,过了间隔期,投保人再次患上癌症,还会再次赔付

癌症复发率很高,而且间隔期也不长,而有些产品的就设在间隔期上,重疾险的间隔期一般是3年,而某些产品会设为5年。所以投保重疾险时要注意,选择间隔期短的产品。

4、与癌症二次赔付的要求相关

有些产品对癌症二次赔付的要求极其严格,有些重疾险不能保障所有的情况。

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的复发扩散,且在复发扩散之前,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已达到临床完全缓解,若一直持续进行治疗,病灶没有全部消失,即使满足了3年间隔期,也会拒赔

所以大家投保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细节!避免踩坑!

你投保时看条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