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维权事件发布道歉声明,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对后续行为做出承诺。

近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商户反映,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

潼关肉夹馍协会致歉信称,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对大家致歉。

除此之外,潼关肉夹馍协会还做出承诺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并且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26日回应称,“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文|AI财经社 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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