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参考 连续关注报道的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一事引发热议,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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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引发争端,300余家小商户被起诉,没有沙县小吃的命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商标维权”刚被叫停,潼关肉夹馍协会又引发了一波争议。

11月21日,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称,有数十家小吃店的商户因其所卖的肉夹馍中带有“潼关”两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对方要求他们各赔偿协会损失3万-5万元不等;如有商户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则需要缴纳近10万元费用。

有着类似经历的商户并不止这些。根据企查查显示,目前以潼关肉夹馍协会为原告的开庭公告共有332条,案由均和商标权纠纷有关,且集中在今年下半年。目前,在河南、天津、内蒙古等地均有被起诉的商户。

《财经天下》周刊注意到,“潼关肉夹馍”商标由潼关肉夹馍协会于2015年12月申请,随后该协会便采用开放品牌授权和加盟模式,若有商户要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则需要缴纳最高可达14万元的加盟费用。与此同时,该协会与各地商户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商标维权”诉讼。

商户们究竟是否涉嫌侵权?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是否合理、合法?有关该案的争议仍在继续,但“潼关肉夹馍”却在这一场场纠纷中,不得不面对口碑和公众形象的受损。或许它错失的,还有成为下一个“沙县小吃”的机会。

300多家肉夹馍商户遭起诉

老赵说,自己是土生土长的潼关人,打小就学肉夹馍手艺,现在经营肉夹馍小吃店已经有七年多了。今年11月初,他突然收到来自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民事起诉书和法院传票,上面写着,由于他的小吃店侵犯了协会的商标权,要求赔偿18万多元。

对此,他感到十分无奈:“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就直接给我邮寄法院传票了。我这种小本生意伤不起也赔不起,我只能把招牌里‘老潼关肉夹馍’中的‘潼’字拆下来,等到12月份开庭后再看看怎么说。”

老赵出示的一张民事起诉书显示,原告潼关肉夹馍协会认为老赵店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原告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潼关肉夹馍”相同或近似字样,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元,承担调查取证、聘请律师的费用1万元。

老赵无法理解,“潼关肉夹馍商标是2015年12月注册的,我的营业执照是2015年9月就注册了,比他还早了三个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告我。”

(图源:企查查平台)

河南漯河一家土豆粉店的老板阿飘说,自己也有类似经历。今年10月22日,她收到一条有关法院传票和起诉书的短信,起诉书上写着,因为侵犯商标权,她需要向潼关肉夹馍协会赔偿5万元。

阿飘的官司开庭之前,潼关肉夹馍协会方曾委托法院书记员协调和解,但条件是,阿飘必须加盟该协会。“一年要缴纳4000元会费,加盟费是12000元;如果我不加盟,就需要一次性缴纳两万元左右的赔偿,而且以后不能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名称。”阿飘考虑了几天,再给协会方律师打电话时,律师却告诉她,由于已经过了庭前协商期,阿飘只能等着开庭判决。阿飘说,这名律师告诉她,如果法院判下来,她的小店最少要赔3万元。

“我的店铺主要卖砂锅土豆粉,肉夹馍都不是主打产品,每天才卖二十个,一个七块钱。一开口就要我赔5万元,这太坑了,我这家店经营五年下来,营业额才100多万元,一年十万元的加盟费哪承担得了。他们找软柿子捏,不起诉大店,专门挑40平米以内的小店。我们漯河被起诉的四家都是30平米左右的小店。”阿飘觉得自己很委屈。11月23日,她参加了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审理结果还没出来。

《财经天下》周刊注意到,在企查查平台上,潼关肉夹馍协会为原告的开庭通知共有332条,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纠纷,诉讼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天津、广东等十余个省份,起诉时间集中在近半年。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潇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他告诉《财经天下》周刊,虽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协会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从实际情况看,其起诉对象多为小规模店铺,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且经济实力极为有限。如果是正当维权,通常会先进行口头或书面的交涉,即使是直接起诉,也会根据对方实际情况合理请求赔偿额。而本次事件中,该协会索要的金额往往令被诉方很难承受,被诉方迫于压力不得不接受调解,而一旦调解,该协会还会索要高额加盟费,其诉讼行为主观恶意明显,并非正当的维权。

他还表示,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结合具体使用情况判定。根据媒体报道,许多店铺的使用方式并不构成商标使用,而是一种对所销售商品的客观陈述。而部分将“潼关肉夹馍”作为商标标识进行使用的,其标识也并未使用该商标的图形部分。“从商标的显著性上看,该图形才是该商标的显著部分,未使用该图形的商标并不能必然导致消费者产生任何混淆误认。因此,该协会以侵犯商标权为由阻止他人合理使用相关标识的行为并不合法。”

(图源:中国商标网)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蒋保双认为,“就目前的商标所有权状态来讲,商户存在侵权行为。但是广大商户有权申请该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潼关肉夹馍协会存在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行为。而且如果广大商户有证据证明在先使用该商标,也是申请该商标无效的理由之一。”

据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曾公开回应称,协会系正常维权,从2月开始在全国逐省起诉,目前起诉到河南;这次委托律师面向全国维权,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每年会费是2400元,也可以加入协会授权的专业运营公司,具体的商标使用费用,协会可以让公司把费用降低。

11月25日晚,据媒体报道,潼关县委县政府已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并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潼关肉夹馍协会是谁?

潼关肉夹馍协会什么来头?为何要在短时间内起诉上百家肉夹馍小商户?

中国商标网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申请于2012年10月8日,申请人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即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前身,申请地址一栏显示为陕西省潼关县和平路北段十三花肉夹馍店。商标类型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专用期限为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企查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据“潼关肉夹馍”官方微信介绍,潼关肉夹馍最初是潼关县的一家街边小店,后来做大做强,慢慢走出潼关县,来到古城西安。“王华锋潼关肉夹馍”曾获得西安电视台、西安电视二台的宣传和报道。2012年10月,潼关肉夹馍首个形象旗舰店建立,正式开启了连锁式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之路。2015年12月,“潼关肉夹馍”商标被成功注册,随后,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代理“潼关肉夹馍”品牌的全国推广。2016年时,“潼关肉夹馍”还获得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殊荣。

企查查平台显示,王华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共有两家,分别为潼关常和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峰肉夹馍店。此外,王华锋还对外投资了三家企业,包括潼关县潼味坊快餐供应有限公司、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盛唐钜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中,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潼关肉夹馍的主要代理商,该公司一共下设7家直营店、9家加盟店,总经营面积1000多平米,从业人员300余人。

《财经天下》周刊拨通了西安万盛对外登记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自己“是王华锋的合伙人,曾经和他合作过,现在已经不联系了”。《财经天下》周刊联系了王华锋担任法人的潼关常和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对方表示“打错了”并挂断了电话。

在2015年获得商标授权后,“潼关肉夹馍”就火速开放了品牌授权和加盟体系。根据该协会发布的加盟费用表,加盟潼关肉夹馍旗舰店、标准店和创业店的费用分别为9.98万元、5.98万元、3.98万元,加上各类杂费,上述三类店铺的加盟总费用约为14万、9万、5万元。以上参考报价适用于一线城市,地市级以下的店面加盟费享8折优惠,县级店面享6折优惠。

“本次事件中,潼关肉夹馍协会在注册商标后的极短时间内,便授权与其存在紧密关联的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拥有该商标的使用权、运营权及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权。在商标诉讼中,也是由这两家公司制定和收取加盟费。而潼关肉夹馍协会会长王华锋,正是这两家公司的股东。”李潇表示。

《财经天下》周刊发现,更早之前,在2018年4月,曾有一家署名“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的机构曾发布声明称,陕西省和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个别打着“潼关肉夹馍”品牌的违规、违法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本协会的商标权;协会将委托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协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此类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其违法侵权行为对协会造成的损失”。

而这份声明的署名是“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印章上的字样则是这次出来维权的“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前身“老潼关小吃协会”。而在微博上,还有一个认证为“潼关肉夹馍官方微博”的账号,昵称则是“潼关肉夹馍总部”。

做不了下一个沙县小吃?

近年来,有关地方美食和行业协会之间的摩擦日益频繁。在今年11月16日,河南焦作曾有多名商户反映,他们因在招牌上使用“逍遥镇”而被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随后他们被告知,如果想庭前调解,就需要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每年向协会缴纳1000元会费,不然就需要赔偿3万-5万元。当时有网友评论称,这属于“恶意抢注”和勒索,这样下去中国传统美食、文化很难传承下去。

在舆论发酵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商标维权”被官方正式叫停。11月21日,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并称“逍遥镇胡辣汤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离不开各地胡辣汤经营户的传承熬制,离不开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

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到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权的争夺又一次被推向高潮。

也有网友因此担忧地问:这样下去,“兰州拉面”、“沙县小吃”是不是也会消失?

而如今在全国遍地开花的沙县小吃,实际上,离不开沙县政府的助力。

上世纪90年代,很多福建沙县人因为当地“标会”爆雷,背上了巨额债务,不少沙县人因此离开,在其他地区靠路边支摊卖沙县小吃为生。这些廉价、好吃的快餐受到了普遍欢迎,沙县小吃逐渐成为国民度极高的平民美食。据统计,截至2016年,沙县小吃从业人员高达6万余人,年营业额超过70亿元,经营纯收入8亿元以上,规模超过麦当劳、肯德基,已经成为了中国餐饮行业中经营店数最多、经营区域最广的品牌之一。

沙县小吃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离不开地方协会的支持。1997年到1999年时,沙县政府就设立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沙县小吃办、沙县小吃业发展服务中心,动员当地农民参加培训,学习做小吃,并协调指导沙县人在外地创业,帮助小吃业主选址,并提供免息贷款、担保基金等。

后来,沙县小吃协会将“沙县小吃”注册成为商标,开创了独特的沙县连锁模式。2008年,沙县小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还曾计划在三年内整合6000家、五年内新增发展4000家沙县小吃终端,将沙县小吃打造为中式连锁餐饮第一品牌。据了解,想要加盟“沙县小吃”,需要是沙县户籍的人,且需要缴纳会费。

但是,由于缺乏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加盟门槛过低、口味不正宗等原因,沙县小吃正逐渐走向没落。同时,伴随着Z世代消费升级,嗜辣等“重口味”文化的兴起以及外卖平台的普及,沙县小吃逐渐在一二线城市消失。

但无论如何,沙县小吃曾经成功开遍全国。地方美食如何携手地方名吃协会走向全国,并在加盟扩张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口味、品牌调性和服务质量,不管是肉夹馍协会还是胡辣汤协会,或许它们都还需要向前辈“沙县小吃”学习。

(应受访者要求,阿飘、老赵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