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不得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不得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不得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不得有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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