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杜恩湖
11月2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关晓彤与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删撤其公司所有线下实体店侵犯关晓彤肖像权、姓名权的宣传物料,停止侵权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关晓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850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帮TA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