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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广东省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群众期盼、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常治长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01

聚焦群众期盼 落实民生项目

省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政治站位上彰显为民情怀。

根据要求,省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同时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基层检察院和检察工作服务对象意见建议,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拟制47项服务意向。对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要求,将其中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窨井盖综合管理等15项列入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确定了“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项整治行动等5项重点民生项目,统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同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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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需救助人员情况并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资料图片

02

聚焦主责主业 解决“急难愁盼”

省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梳理检察环节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保民安方面,省检察院坚持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全省部署、统一办案标准、保持高压态势,对市级院办理的130余宗涉黑案件开展逐案倒查,对“保护伞”打深打透,办结多条广东省扫黑办移送的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今年5月以来,全省共批捕涉电信网络诈骗分子1025名,审查起诉2163人,坚持系统思维,强化追赃挽损,真正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检查校园附近销售香烟情况。资料图片

纾民困方面,省检察院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1~9月,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441件,同比增长297%,其中涉及20年以上行政争议1件、5年以上行政争议23件,有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解民忧方面,省检察院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领导包案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手段,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全省584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全部清零,办结率100%,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顺民意方面,省检察院顺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司法办案理念更新等要求,回应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践行“少捕慎押”司法理念,部署开展“非羁押人员智能化监管”“不捕直诉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试点,探索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创新举措。今年1~9月,全省审前羁押率为65.21%,同比下降7.17%。

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资料图片

增民利方面,省检察院以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为契机,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执法办案专项监督,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在全省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57场次,向社会传递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同时,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

促民生方面,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综合管理,主动联络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督促更换井盖、安装防坠网16499个,安装智能井盖2492个。坚持食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要求,成功办理全国首例由省级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的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舌尖上”的安全。

03

聚焦常治长效 巩固活动成果

为群众办实事,贵在坚持。省检察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机关实际,聚焦常治长效,建立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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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出谋划策。兴宁市检察院供图

省检察院坚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机关党建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党员干部结合检察职能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结对帮扶、调解纠纷、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切实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积极开展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通过实践活动建强组织、锻炼党员、凝聚群众、服务基层。

通过创新理念和方法,省检察院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集中攻坚克难,建立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常治长效。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等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清理全省743件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发挥涉民企刑事案件定期通报、台账对照、个案会商等机制作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耕地资源保护、农业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农领域,深化推进“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广东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会同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查处工作的意见》,为全省各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依据,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效。

督促落实方面,省检察院聚焦群众反映集中、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以及检察工作改革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机关作风顽疾等进行集中整治,形成9个顽疾项目、42种具体表现、50项整治措施的顽疾整治清单。同时规范优化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确立7大类20项重点建章立制项目,为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提供保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真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全媒体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粤检宣

编辑 何伊琳

审核 周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