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第一中学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的首批重点中学之一,教学质量在当地一直备受推崇,在2007年,还被命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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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我们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就发生在这里。接下来就让我们把时间调回到1998年12月23日的早晨,一起去探寻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这天早晨,高三女生宿舍楼112寝室的薛某和曲某正打算去上早自习,出门却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

实际上两人昨晚就已经闻到了这样的气味,只是没有想到直到早上这味道不仅没有散去,反而越发浓重了。

两人心生疑虑,顺藤摸瓜,最终发现这股难闻的气味就是从对面的113寝室传出来的

住在113寝室的正是两人的同班同学,按理说,这个时间寝室里面的人应该已经洗漱完毕,准备去上早自习才对。

可当两人来到113寝室门前的时候,却看到里面的灯还没有打开,也没有听到有什么声音传出来。难道说,这几人都已经离开了宿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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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打算敲门进去查看情况,却发现大门虚掩着并没有关上,于是她们直接推门进入房间。然而浮现在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两人吓得惊慌失措,她们尖叫着跑出了宿舍。

很快警方就赶到了现场,然而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此刻也忍不住心底发寒:七名女孩倒在宿舍的各个角落,室内充满了呕吐物带来的刺鼻味。

尸体的状态各异,有的蜷缩成一团,有的五官扭曲,还有的大小便失禁,看来她们在死前有过痛苦的挣扎。

不过七具尸体还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她们的瞳孔都收缩成了针尖一般大小,让白色眼球变得十分醒目,非常的瘆人。

结合现场异常刺鼻的药水味道,警方初步判断,这七名女生应该都是因为急性药物中毒而死。从惨烈的现场来看,药物的摄入量很大,从毒发到身亡,估计只有短短的十几分钟。

警方一边将尸体和现场的一些物品送去检验,一边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首先调查的地方就是学校食堂。

不过很快,警方就排除了食堂众人的嫌疑,因为学校里只有113寝室的这七个人有明显的中毒迹象,而其他学生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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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警方又对女生宿舍楼进行了一番查证。这一查,不仅查出了嫌疑人,还发现113寝室的7个人,原本很有可能有活下来的机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住在112寝室的薛某和曲某向警方透露,其实在22号晚上,两人闻到了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最开始她们以为是厕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于是就打开窗通风,想要将气味散出去。

但是到了11点50分左右,气味越来越大,两个女孩实在难以入睡,便只好下楼找到了宿管反应情况。

宿管和她们在楼道里仔细查找了一遍,确定了这气味应该来自113、111、110三间寝室中的其中一间。不过此时已是深夜,如果直接敲门,势必会吵醒那些已经安然入睡的同学。

而在屋内有人的情况下,就算是宿管,也不好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去。但如果对异味置之不理也不是办法,进退两难之下只好选择及时上报学校,希望在得到领导的指示之后再做决定。

宿管给学校教导处打了电话,但是却无人接听。之后众人又去了教学楼找值班人员,然而值班室并没有人。

无奈之下,三人只好返回宿舍楼,再一次给教导处打了电话,但是仍然没有收到回音。由于这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宿管只能让两个女孩先回去睡觉,她自己也回到了房间。

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个女孩才寻找到气味的源头。但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股难闻的气味会和“命案”扯上关系。

如果当时她们成功进入113寝室内,那这7名女孩会不会获救呢?我们不得而知,随后警方从同学那里了解到,其实在113寝室里面住着8个人,除了死去的7个女孩之外,还有一个幸存者。

很快,警方就将这名幸存者进行了隔离审查。她叫孙某宇,案发当晚就在113寝室里。面对审讯,她始终泰然自若地表示这起案件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实事果真如此么?检查报告显示,七名女孩死于22号晚上的11点左右。在她们的肠胃、呕吐分泌物以及使用的水杯里都发现了残留的剧毒农药:甲拌磷。

甲拌磷也就是我们俗称的3911农药,是一种透明的油状液体、有轻微臭味,属于一级剧毒农药,仅仅只需要2mg,就能引起急性神经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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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案发现场的水杯与水果刀上,都发现了孙某宇的指纹。

此外,静海县农业局蔬菜门事部的一个售货员透露,在22号这天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曾经到店里买过0.5公斤一瓶的甲拌磷。经过指证,这个女孩正是孙某宇

人证物证俱在,任凭孙某宇再怎么巧舌如簧,也掩盖不了自己杀人的事实。但是,在她的供述之中,这起案件的真正凶手并不是她,而是同寝室的刘珊珊。

孙某宇与刘珊珊是十分要好的闺蜜,常常是形影不离。她说,从1998年9月一直到1999年9月期间,刘珊珊一直与同班同学陈某保持着恋爱关系。

刘珊珊对陈某情根深种,两人分手后,她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一直是茶饭不思,甚至一度生出了轻生的念头。

在12月22日这天,刘珊珊找到了孙某宇,告诉她自己想要喝农药自杀,让她去帮自己买一瓶农药。

孙某宇便前往农业局蔬菜门事部买了一瓶甲拌磷

大概在晚上10点左右,下了晚自习的刘珊珊又拿着农药和水杯将孙某宇带到了宿舍楼外的楼道内,说自己不想孤独地离开,所以想让宿舍里的其他六人陪她一起上路。

孙某宇答应了刘珊珊的要求,说一定会满足她的心愿。

10点20分左右,刘珊珊让孙某宇给宿舍的“好姐妹”都倒上了致死剂量的甲拌磷,骗她们说是从家里带来的防治结核病的偏方。

由于当时静海一中正是结核病的高发期,校内还传染了好几个学生,因此学校一直强调结核病的预防。在这样的情况下,单纯的她们都没有起疑心。

虽然这药十分难闻,但想到是好姐妹的一番心意,众人也就捏着鼻子喝了下去。她们喝下药水后,很快就起了反应,忍不住地抽搐了起来。

为了不让大家发出声音,孙某宇对她们说:“这都是喝药后的正常反应,其他同学都已经睡了,你们暂且忍耐一下,不要打扰到他们,我给你们削苹果吃。”

就这样,孙某宇看着寝室的好姐妹们相继死去,而她却没有发出任何异常的声音。

当宿管三人在113门口徘徊的时候,孙某宇正安然地与7具尸体待在一起,第二天一早,她还和往常一样出门晨练上课。这份心理素质真不是常人可比的。

1999年7月28日,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认定在这起案件中,刘珊珊负主要责任,孙某宇负次要责任,判决孙某宇采取欺骗手段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中毒死亡,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由于孙某宇未满18岁,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网上有传闻说,入狱后的孙某宇因为表现良好,减刑为15年,如今已经出狱,有了自己的家庭。

关于这起案件,网上一直存在着争论。很多人都不相信孙某宇的口供。7名女孩已经离世,只有孙某宇活着,一切都是死无对证。

仅仅凭借的口供,就判定其负次要责任,会不会有一点草率?

关于这个疑问,审理这起案件的法官明确地表示: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主要采信的是搜集到的物证,还有刘珊珊班主任等人的口供,并没有听信孙某宇的一面之词。

之所以判处孙某宇无期徒刑、而非死刑,是因为当年并未满18岁。而在中国的法律中,无期徒刑已经是对未成年人的最高刑罚。

所以,孙某宇的口供对判决结果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但即便是这样,网友们还是想确定孙某宇的说法究竟是真是假?事实上,根据班主任等人的口供和刘珊珊留下的那封遗书来看,她的说法还是有可信度的。

刘珊珊的确为情所困,萌生了自杀的念头,而她也确实要求过孙某宇买农药。

不过由于遗书的内容没有被公开,所以大家也不确定杀害其他六人究竟是孙某宇自己的想法,还是刘珊珊的要求。

后来经过警方的走访调查,曾经有同学反应孙某宇一直是刘珊珊的小跟班,从来不会违背刘珊珊的要求。所以孙某宇按照刘珊珊指示的毒杀其他六人,也是有可能的。

不过这世界上最完美的谎言往往就是9分真,1分假。

就像孙某宇所说的那样,她只是按照刘珊珊的命令行事。但一名女高中生能与七具尸体同处一室,这样的心理素质也不是普通人具备的。

她真的是表里如一,没有一丝非分之想么?这一点除了她自己之外,恐怕没人知道。

说到底,这起案件中真正无辜的其实是那6名含恨而亡的女孩儿。本正处于大好年华的她们,因为室友的一念之差葬送了自己的生命,实在令人哀叹。

然而逝者已逝,重要的是我们能否从中吸取教训。如果刘珊珊懂得调整自己的情绪,就不会因冲动而结束自己的生命,牵连无辜的室友。

如果那六名女孩儿能多一丝谨慎,也许就能避免惨案的发生。

如果学校的教导处有当晚值班人员在场,及时进入宿舍内施救,那么结果会不会不同。可惜世间没有如果,一切都不能重来。

那么对于此案,你有什么想说的么?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讨论,好,本期节目到此结束,完整视频版点击此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