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一起女主播自杀后,骨灰遭人掉包配冥婚之事,闻之荒唐,听之愤慨,当今文明社会,朗朗乾坤之下,竟还有这种糟粕未死,实在令人愤怒之余,不免又要一声唏嘘。

看罢此案,不禁想起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天津蓟县发生的一起案件,说起这桩旧案,远比现在这起骨灰掉包案性质恶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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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此案,还要追溯到上世纪的1985年,那是6月12日的早晨7点钟左右,家住蓟县山区的老农常青木早起下地劳作,当他走过自家祖坟地时,猛然发现坟地的东边又多了一个新坟头,不觉十分疑惑:“这是谁家死人了?我咋一点动静也没听见呢?”

正如常老汉所说,山区之中,村与村之间相隔都会有些距离,一般在自己居住的村里发生的红白大事,不可能没有一点声响。农村的白事,须“大办”才能彰显出孝子贤孙的一片孝心,首先高搭灵棚,扯地白幡,接着唢呐悲鸣,哭声震天,还要将能通知到的亲朋必须都必须通知到;邻里之间依照老例儿,还会无偿过来帮着操持丧礼现场的大事小情,放眼望去,必然是一番忙碌景象。然而近来村里面一切平静,凭空多出一座新坟,真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常老汉带着满腹疑惑,朝着那座新坟走了过去。却不料走近了之后,不看则可,看罢之后,顿时惊出一身白毛汗,好悬没背过气去。

稍微平整了一下心中惶恐,常老汉揉揉眼皮,又仔细看了几眼,这才肯定并非自己老眼昏花没看清,他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眼前这座新坟,只有一面完好,而另一面已经被人掘开,红漆棺木暴露在外,一具身无寸缕的女尸“坐”在棺材里面,眯缝着眼,半张着嘴,似要睁眼张口说话一般。

常老汉尽管久居山地,很少出远门,但为人老练,见多识广,年轻那会子又当过护林员,经历过不少玄玄乎乎、神神鬼鬼的事情,但到头来都是自己吓唬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些什么歪的斜的、不干不净的东西。

面对着残缺的新坟,以及那具“坐”在棺材里面的女尸,常老汉认定这是一桩掘坟辱尸案,于是一溜小跑回到村里,找到村书记把目睹到的一幕详细讲述一遍。村书记认为事关重大,立即通过大喇叭招呼村中民兵到村委会集合,他让几个民兵快去将现场保护起来,再派几个民兵挨家挨户打听,问一问谁知道那座新坟里面埋着的人究竟是谁?接着,他亲自骑自行车到乡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认为这个案子太大,应该立即通知上级单位处理。中午12点左右,县里面的刑侦人员赶到,立即对现场展开了调查。

好一幕凄惨的画面。坟丘遭人挖掘,棺盖丢弃坑外,女尸身无寸缕,浑身沾满泥巴,上身蜷曲,后背紧贴棺材板,身下垫着颜色艳丽的一件碎花夹袄,另有几件入殓之时穿戴的“装裹”与潮湿的泥土混在一处,看上去十分扎眼。

检验发现,女尸的年龄在20岁左右,身体表皮没有明显外伤,敏感部位有抓痕,伴有破裂,背部、腰部、臀部有拖擦痕迹,肩部、腋下、脚腕处有抓握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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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不胫而走,周边几个村子的村民纷纷跑来看新鲜。有人看到女尸后,惊叫了一声:“这不是赵丰水家的老姑娘么?”

刑侦人员立即追问赵丰水是谁?

那人说:“赵丰水是俺们村里的老实人,他家没儿子,就三个姑娘,大的、二的都嫁人了,这个老姑娘在县里念书,平时也不见怎么回来。前一阵子,我去水边撒网的时候,瞅见赵丰水直勾着俩眼站在水边发愣。我过去跟他搭话,见他的脸色儿不好看,就问他咋着了。他哩哩啰啰磨叽了半天,才跟我说,是他家的老姑娘不让他省心。又说姑娘大了,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多说几句,姑娘就顶嘴跟他翻呲,他老两口子一辈子老实,咋着也没想到会摊上这样的事。我问他究竟啥事至于这么糟心。他摆手走了,不肯跟我说。人家的家事,我也没法掺和,也就没在多嘴。”

刑侦人员又问:“那你这两天有没有发觉他家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么?”

“——没有。我就有一回从他家的门口路过的时候,听见屋里高一声低一声地拌嘴。别的事儿我不知道,你们直接去找赵丰水问问吧。”

正在这时候,突然围观人群骚乱起来,同时传来哭声。就听有人说了句:“是赵丰水屋里的。”

“屋里的”是方言土语,也就是老婆、妻子的意思。只见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哭嚎着撞开人群来到坟坑边上,一头扎在又湿又脏的地上,号啕大哭着在地上打滚。此情此景,让那些心善的妇女跟着低声饮泣。

在村长的示意之下,几个妇女过去劝她。她哭得死去活来,疯一般要往坟坑里面跳。由于担心被她破坏了现场证据,办案人员只能让人把她架走,同时由一名姓王的警官带了两名队员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去找赵丰水。

见到赵丰水时,他正垂着头坐在里屋的火炕上抽旱烟,见到身穿警服的办案人员,微微抬了抬眼皮,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来了啊。”说完,他将旱烟袋放下,双手捂着脸,呜呜的哭出了声。

在劝慰并安慰其一番之后,赵丰水抹掉老泪。他说自己听说了老姑娘的坟让人掘开的事了,他不敢去看,更不忍心去看,所以他没有出屋。他也意识到公安一定会来找他问案,所以他看到身穿警服的人出现在面前,并不感到紧张。

赵丰水告诉办案人员,他的老姑娘名叫赵芳芳,18岁,在读卫校。半个月前,孩子突然回了家,进门就对他两老口子抱怨,说脑子不够用,看不进书,跟同学们也不合群,常常受到排挤,所以不想再回校了。两口子无论如何苦口婆心地劝,孩子死活听不进去,说什么也不肯回去。孩子的娘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于是瞒着孩子去找了孩子的一个同学,问一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同学说,芳芳在半年前跟一个小伙子谈恋爱,两人本来好好的,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事就闹掰了,那个小伙子最近又跟别的女生好上了,估计芳芳受不了打击,所以不愿意回校。老两口子为了这件事情没断了长吁短叹,他们认为老姑娘这样做不值得,于是接着磨破嘴皮子苦苦规劝。没想到劝来劝去成了仇,老姑娘一气之下再不理他老口子。要是他们两口子稍微关心一下孩子的心情,或许就不会出现后面的事。

王警官让他详细说一说,后面的事是什么事?

赵丰水说,他老两口子一味地催着孩子回学校,他一怒之下,还拿棍子打了孩子一顿。孩子受不了委屈,喝了农药,等他老两口子发现的时候,孩子已经没气了。虽然丧女之痛让他们痛不欲生,但这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家丑。于是找了个看阴阳宅的“半仙儿”给选了块离家稍远点的坟地。趁着天黑,叫上几个本家堂兄弟,用了一口堂兄家存放了好几年的棺木,抬到提前选好的位置,挖坑埋了下去。这是前天晚上的事情,本以为老姑娘入土为安了,这才刚两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都是老姑娘的命太苦,连老天爷都不怜惜。

听了赵丰水抽抽搭搭的诉说,王警官认为这件事情一定是熟人所为。赵丰水说得清楚,只通知过本家的堂兄弟,外人一概没有知会。再者是趁夜偷偷埋葬,若不是熟人,谁又能知道埋进去的是个18岁的大姑娘?干出这件灭绝人伦的事情的人,要么是赵丰水那几个堂兄弟中的其中一个,要么是离着赵家比较近的邻居,只有知根知底的人,才能干得这么利索。

王警官分析认为,赵丰水那几个堂兄弟作案的可能性较小,毕竟他们与死者多少都有些血缘关系,对已经死去的晚辈下手,实在有违伦理纲常。除非是灭绝人性之人,否则绝不会干出这种事来。

王警官让赵丰水好好地再想一想,除了那几个本家的堂兄弟之外,还有没有旁人看到或听到他们趁夜下葬?

赵丰水没怎么多想,就说:“也许村东头的王二混子知道。”

王警官忙问:“谁是王二混子,你为什么怀疑他?”

“王二混子是外号,他真名叫王二林,他爹娘死得早,他跟他哥哥过日子。后来他哥哥一家子去了遵化,家里的破屋和几块地就全都给了他。但他不好好过日子,卖了地换酒喝,到现在他都三十好几了,还娶不上老婆,整天这游那逛,看见认识的女的,也不管人爱不爱搭理他,他拦着人家乱搭咯,弄得十里八村都烦他。我那老姑娘刚回来的那几天,总看见他在我家门外面晃荡,我就知道他没憋好屁,出门嚷了他几句,让他别再往我家门口来。下葬那天晚上,我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个人影站在个村东头的土堆子上,我当时心里别扭又发慌,没顾上看那人是谁,大晚上不正经睡觉,还在外面瞎游荡的,除了王二混子,八成没别人了。”

根据这条线索,王警官带人立即赶到王二混子家。见破门上面挂着锁,王警官认为王二混子或许是听到风声不对,提前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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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有个三十多岁的村民走过来对王警官他们说:“你们找二混子啊,他跑了。”

王警官忙问:“你怎么知道他跑了?”

村民说:“我刚从坟地回来,知道了赵丰水他老姑娘让人从坟坑里刨出来祸祸的事了。这种缺德带冒烟儿的事,也就他王二混子能干得出来。前几天,王二混子上我家串门,他喝成了醉勺子,说话没把门的,他说他相中了赵丰水家的老姑娘,他还让我给他到老赵家保媒,让赵丰水麻溜地把老姑娘嫁给他。我见他说醉话,就把他撵出去了。这个人是个混子不假,可胆子特别大,前几年下大雨,从上坡冲下来一口破棺材,他跟人打赌,说他晚上敢一个人坐棺材盖子上喝酒,后来他真去了。你想,他胆子这么大,挖坟掘墓的事,也就他敢干。还有,我早起出门,看见他浑身是泥从外面回来,我笑话他掉泥洼坑里了,他没理我就进了他家的破院。现在出事了,他也没影了,一准儿跑了。”

如此一说,王二混子的嫌疑自然也就更大了。

长话短说。转天的中午,几个民兵从一个果园里面的窝棚里堵住了王二混子。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立即对他进行了审问。

起初他装疯卖傻不肯招认,后来心理防线被攻破,只能说出了实情。

他承认那晚在土坡上看到赵家兄弟抬棺材的人就是他。他当时就猜出来棺材里面的一定是老赵家那个整天打扮的洋里洋气的老姑娘,他偷偷摸摸地跟着那伙人,熟悉了下葬地点,在转天的晚上,他喝酒之后,带着一个手电,用蛇皮袋裹着一把铁锹,一把洋镐,抹黑到了坟地。挖开坟包后,用洋镐撬开铆钉,搬开棺材盖,双手抓着死尸的脚腕把尸体拖到土坑边,然后对死尸进行了非礼。

他那晚的兴致特别高,足足折腾了四五个小时,累了就歇着,歇够了接着胡来。约摸到了凌晨四点左右,他认为再待下去一定会被人发现,就想着把尸体放回去,好歹把坑一填,到晚上他再来。

就在他把尸体拖回棺材的一刻,突然听到有人在远处咳嗽,并传来狗叫声。他心里一慌,丢下尸体,拿起挖坟掘墓的物什跑到远处躲了起来。一直等到天亮,他听听没有动静,就把手电、铁锹和洋镐留在藏身的地方,空手回了家。然后虚掩着屋门听声音。当他听到外面有几个跑去看热闹的村民说话的时候,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了,戴大壳帽的一定会拿铁铐子来拷他。他趁着没人注意,逃出家门,跑到离家七里地外的一片果园里,借着果园里的破窝棚藏身,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人逮住。看来,老天爷不肯放过他。他罪有应得,愿意接受法办。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以故意伤害,侮辱尸体罪,一审判处外号王二混子的王二林有期徒刑三年。至此,这桩灭绝人伦的掘墓辱尸案宣告完结。

(注:本文参考自《天津地方法院案例选》,为真实案例,为尊重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家属,故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配图取材自网络,与文中人物并无实质性关联,仅作为示意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