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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下,家庭暴力不为外人所知,维权时面临举证难。扬州一名女大学生长期遭受父亲殴打,因及时保存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迅速获得保护。11月25日,江苏省高院与省妇联举行发布会,通报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情况,公布了这一受害人第一时间提供完整有效证据,有效维权的典型案例。
胡佳(化名)是一名女大学生,父母离婚后随父亲胡林(化名)共同生活。胡林曾因暴力犯罪被判刑,2018年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酗酒后对胡佳暴力相向。胡佳为躲避殴打、恐吓,不得不租房住,但父亲还是跟踪、骚扰,相关部门多次调处无效。2019年7月,胡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于她及时保存了证据,扬州邗江区法院迅速裁定禁止胡林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威胁。此后,胡林未实施违反裁定的行为。
江苏省高院表示,家暴发生在家庭成员间,受害人又往往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影响,加之疏于求医、求助及保留证据,致使证据毁损灭失,诉至法院时无法举证。这起案件中,胡佳为受害人如何保留证据做了示范,她遭家暴后及时报警、就医并向职能机构求助,保存了各种能证明家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使法院及时核实,快速裁定。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