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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 , 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正式启用。

近日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

关于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公告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有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确属不动产登记簿有误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可登录“三晋通”APP,进入不动产电子证照模块,查看名下电子证照。

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权利人如有需要,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开具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晋城市第一本不动产电子证照

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颁发

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

迈入电子证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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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