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新建的经开区第五中学
根据《意见稿》
到2022年
全市将建立形成覆盖城乡的
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
办学格局和良好发展态势
培育创建2个以上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举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本地优质教育集团
充分发挥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
目前《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推进集团化办学共提出3项举措、13条细则。其中明确提出,湛江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将采取办学主体自主组合、政府引导组合等多种方式,以优质品牌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下称“核心校”)为龙头,与区域内其他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制定共同的发展愿景与目标,充分发挥核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集团内各成员校同步、均衡、特色发展。利用集团化办学的优势,激发各成员校办学活力,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在集团化办学推进过程中
我市将做到统筹县域内集团化办学
推动跨区域集团化办学
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能力和实际效果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合理控制集团办学规模,避免单一校区规模过大、在校生人数太多。原则上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不超过9所,覆盖的学生数不超过1.5万人。
集团化办学的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制,《意见稿》指出,为优化集团化办学布局,合理确定以市属学校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规模,每所市属学校原则上只在该校所在县(市、区)以外的各县(市、区)合作举办一所成员校;若某县(市、区)没有与某市属学校合作举办成员校的需求,该校可与其他县(市、区)再合作举办一所成员校。且集团化学校合作时限一般为六年,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
目前
《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群众意见
即日起至12月24日
市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
向湛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
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
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
必须署单位名称和真实姓名
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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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日报
文字:记者潘洁婷 通讯员包丹
图片:记者刘冀城
编辑:吴梦楚
审核:莫松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