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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常接到客户咨询,我亲人被关在看守所,请问怎么样人才能出来?在此我介绍一下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辩护律师如何正确申请取保候审,以达普法目的。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此需要注意的问题:

1、第(一)项中,并没有取保后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所以如果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就可以取保。这时就需要辩护律师搜集相似判例递交办案机关,以论证案件将来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达成功取保目的;

2、是不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一定会被取保?我认为未必,根据此条款规定,还应符合“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个人浅见:律师如何正确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1、首先要把握取保候审的时机

取保候审有两个黄金阶段,刑拘之后报捕之前以及审查批捕的七天。一旦批捕,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所以要把握好时机。

2、有效利用判例

我认为判例不仅在审判阶段有用,在侦查、审查批捕阶段也大有可为,我建议申请取保的材料中应附有类案判例,判例中不仅显示案件结果同时也显示嫌疑人开始的在案状态,对办案人员会有所触动。

3、有效利用病历材料

如果当事人身患疾病,有必要搜集相关病历等材料在申请取保候审时一并递交;另外在律师会见时要跟当事人交代,如果身体疾病恶化一定报告,本人就遇到过因疾病恶化看守所要求办案机关办理取保的情况。当然,在这里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病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