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田转债”),共发行1,500万张金田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投资”)认购金田转债428,632,000元(4,286,320张),占发行总量的28.58%。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田投资发来的《可转债减持告知函》,金田投资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共计减持金田转债1,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本次减持完成后,金田投资仍持有金田转债2,786,320张,占发行总量的18.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