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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黄姓男子。图自台湾“联合新闻网”)

来函咨询:据新闻报道,台湾新北市22日发生枪击命案,嫌疑犯黄某被爆潜逃至大陆,据称正在厦门的隔离旅馆。台“刑事局”待收到新北市警局公文后,正在寻求大陆协助引渡遣返嫌疑犯。请问大陆会同意遣返吗?有无此司法通道?

吴国雄律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2009年4月26日)规定:双方同意交换涉及犯罪有关情资,协助缉捕、遣返刑事犯与刑事嫌疑犯,并于必要时合作协查、侦办。双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海运或空运直航方式,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并于交接时移交有关证据(卷证)、签署交接书。

所以,两岸是有司法互助通道的。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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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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