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关于公开警示

平阳籍缅北滞留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王大寿等26名平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户口,冻结期间停止办理一切户籍业务。

二、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护照、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三、将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并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四、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五、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职人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对非法出境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平阳籍人员,参照上述惩戒措施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平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平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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