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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网贷借款人在发现自己从网上借的是疑似违规网贷,利息非常高,还有砍头息,还有其他不相关费用,最关键发现还有担保公司进行代偿。他们设计了一套非常严密的网啊,套住了借款人。

无论是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还是网贷平台,如果在网贷欠款逾期后,被通知已经代偿,未来将由代偿公司进行追讨。怎么办?代偿公司付出了真金白银,以善意来追讨,难道就抹平放贷时的不规范吗?

网贷代偿纠纷案件的三大共同特点,网贷平台招数趋同,借款对象普遍法盲

1.一般来说,借款人多为年轻人。借款人普遍年轻。其借款时电话号码一般无法打通,法院走访后发现,法律知识都非常淡薄或者错误,同时金融知识也非常缺乏,所以才容易被网贷公司摆布。

2.代偿纠纷后面的借款事实几乎相同。绝大多数都是在互联网网贷机构借款,可能是借现金,或者买手机并采取分期付款。具体操作为借款人向网贷公司提出借款申请,网贷机构寻找出借人(可能是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者理财个人),之后网贷平台与出借人、被告、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签订多方电子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一般为12个月到36个月不等,纯利息一般利率不超过24%,但是有附加各类费用。一般在被告逾期不还5期以后,所谓担保机构(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个人)进行代偿还款,之后通过诉讼向被告行使追偿权。

3.代偿机构提供的证据几乎相同。大部分包括个人借款申请表、个人借款服务合同、借款协议、付款回单、划款单、个人借款确认单、客户收付款入账通知、代偿通知书、代偿证明、附件、电子回单、电子签约确认单等。证据链非常齐全。

各地法院受理审判时发现的五大问题,导致判决有些混乱

1. 借款人实际背负的借款利息较高。虽然借款合同中载明的年化利率不超过24%,但是如果以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远超过年利率24%,甚至达至年利率70%。这显然违约了法律规定,不应受法律保护。同时还存在涉嫌暴力催收的过程,原告会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的方式催促被告还款,在电话、短信中包含人身威胁的内容。同时,设置的违约金非常高,按天算,每天可能1%。

2. 借款人的借款真实性存疑。主要包含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借款金额的真实性。借款用途内容一般是分期消费,但无消费事实,或者借款现金,这两种。借款金额同实际借款人到手金额是否一致是存疑的。同时如借款五千元,扣除相关人员、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后,其最终仅仅能得到三千元,而要偿还的是五千元甚至更多。

3.代偿公司提供的案件证据存疑。原告提供的证据齐全,但是其中涉及到被告的电子转款回单、代被告偿还借款时的电子转款回单,上述回单均为批量转款,不单针对被告一人,以及被告签名,都无法做有效的验证。有些代偿公司仅仅提供网贷公司出具的代偿说明提起诉讼,证明已代被告偿还了借款,代偿说明虽加盖了公司印章,但对其真实性无法核实。

4.纠纷案由存在争议。网贷公司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后,有权向被告追偿。追偿权是法定案由,包括保证人追偿权,但网贷公司实际并非保证人,其偿还借款后是行使保证人追偿权还是基于合同追偿?

5.各地方圆裁判标准不统一。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裁判标准不一,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加管理费;一些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些法院认为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而且原告的表现一般都很奇怪,随便法院怎么认定,只要不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其就不会上诉。有些地区法院对代偿公司是否代被告偿还了借款或者偿还借款的金额产生怀疑。

三点对策给借款人,及时维护自身权益,相信法院公正

1.借款人在收到代偿通知后,千万不要惊慌,因为追偿只有在法律合规下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可以提出提出有效异议,并留取证据。如果借款事实自认为存在违规,不用受到代偿通知的影响,该向有关部门反映还是继续反映。不要因为代偿通知而放弃各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举动和行动。

2.被告人尽量参加诉讼,不要躲避或者放弃。一般来说,如果本身证据存疑、事实存疑,加上被告又不到庭,这样不能有效在诉讼中形成对抗,法官可能就会做出有偏差的判决。所以法院建议积极参与诉讼,可以通过事先联系法官、远程快速答辩状、自身参与开庭,委托代理人开庭等等方式参与。将自身证据交付法官,从而还原借款真相。

3.如果在借款人不知道情况下,已经被法院作出了有效判决,针对判决内容有异议,那么被告人可以积极去申诉,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只要有充分证据,法院仍然会维护正当权益的。

总结下:借款人要做到“三不”,不怕代偿,不惧诉讼,不怕败诉。最终目的,还原借款真相,该合理还本付息的就执行,面对套路及时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