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撤销学位公告》,撤销一名2016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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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程,男,深圳大学2016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2018年12月获得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59032018101058

因其被举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该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失效分析中精确性定位研究》存在剽窃现象,构成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 号)第七条、《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大〔2013〕146号)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 年10月8日审定通过,决定撤销张*程工程硕士学位,注销其学位证书。该决定已于2021年10月12日书面告知张*程,在规定的有效时限(15个工作 日)内,张*程未提出异议。深圳大学于2021年11月19日发文决定撤销张*程工程硕士学位,注销其学位证书。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9日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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