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邹平市纪委、邹平市监委对邹平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张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张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邹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邹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源开除党籍处分;由邹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想说的呢?

评论区已开放,欢迎留言

来源:邹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