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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浙江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在杭州西子湖畔正式宣告成立。

浙江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是由从事中医药医疗、保健、宣传、教育、科研、产业、文化旅游、对外合作的相关单位、个人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由浙江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级一级协会,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党建工作机构是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浙江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主要将开展以下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会员单位为主体,将中医药文化元素和内涵注入到旅游业中并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提升本省旅游业的品质;打造具有特色的浙江省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以专题、专版、专栏的形式,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和中医理念、特色疗法的宣传推广,增强传播的互动性、广泛性、实效性。协助职能部门完善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引入现代企业文化建设思想,结合中医药行业特点,为会员单位的文化建设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深入挖掘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历史、中医药文物、中医药典籍等,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保护,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奠定基础。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学术交流、知识竞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文艺作品展览、中医药产业交流、中医药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公益性强、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让更多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文化、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凝聚行业力量,发挥专家优势,组织专家评审、经验交流、人才培训、科研成果鉴定等活动,为会员提供有关信息咨询、培训市场调研等服务。

协会将努力加强同国内外其他中医药学术团体、文化旅游团体、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交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将全力以赴挖掘中医药典籍,传承中医药精髓,传播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文化健康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浙江省中医药文化品牌,创新“中医药文化+旅游”新模式,助力浙江中医药文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王国灿 郑春娅 张贵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