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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 | 金角财经

作者 | 周大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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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被罚超九千万,网络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

看到雪梨被罚的消息,从事相关职业,与带货主播们长期接触的张晋表示毫不意外。

风声早已传出。

重锤砸向直播网红之前,8月27日,郑爽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罚款共计2.99亿元人民币,随后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税务局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热火朝天的带货直播,本就包含其内。在《通知》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对两名带货主播立案检查,几天后,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机会已经给过——根据《通知》规定,在2021年底前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但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抓住这个机会,电商行业几乎形成了一个共识——这次雪梨被高额罚款,“是因为不配合,被拿来当典型处理了。”

典型背后,巨大的冰山,隐现了轮廓。

狡兔三窟,主播十几窟

直播圈子里,避税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动辄收入千万计的带货主播,按个税缴纳很容易适用最高45%边际税率,不少主播会选择在税收洼地设立个独企业,再利用税收核定政策进行避税。这样一番操作后,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直接少了10个百分点。

根据杭州税务部门的回应显示,这次翻车的雪梨(朱宸慧)和林珊珊,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避税:

雪梨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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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玩法,在直播界早就是标配。

企查查显示,头部主播李佳琦共有16家关联企业,其中控制企业13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6家;薇娅(黄薇)关联企业共18家,控制企业10家,担任1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收入就该按个人收入缴税,公司收入就该按照公司收入缴税,为逃避纳税义务,故意转换收入主体,显然于法不合。

有趣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越大牌的主播,越不会选择这种避税路径。按照张晋的经验来看,头部主播的合作方多是大品牌,对合规的重视度较高,也没必要铤而走险偷税。

至于雪梨、林珊珊等主要和中小品牌进行合作的带货主播,由于营收主要来自服饰,参与的上游小工厂较多,“估计很多都没法开票”。

在监管的盲区里,交不交税,交多少税,只有主播们自己心里清楚。

糊涂账和直播陷阱

作为品牌方,开票是宋明最头疼的事。

宋明所任职的公司,主营打印机等办公电器,因为涉及保修等事宜,每卖出去一件商品,都必须开具相应发票,在报税的时候,这就成了笔必须吃闷亏的糊涂账。

以最近的一场带货直播为例,主播提出的抽佣比例为20%,这20%里,除去平台方收取的5%平台服务费开到了发票,剩下的15%税额,仍然由宋明所属的公司负担。

主播表示,开票是平台的责任,他开不了,平台方则把这部分责任抛回给主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商家也不知道到底该找谁。

除了给主播的抽佣,商家还要负担额外的税费,直接挤压了本就微薄的利润空间,“这个样子的话,我们就没办法赚钱了,不可能还有所谓的利润这一说”。

据宋明所知,也不是所有商家都赚不到钱。正常情况下,税务局会查交易的上下游企业,但网上交易,平台们几乎不会对上下游进行核查,把监管责任撇得一干二净,这也留给了那些不存在保修等问题的传统商家空间——按实际销售额缴税利润太薄,他们可以选择少缴一些。

类似的情况,张晋也有所耳闻。在他看来,带货直播商家赚不到钱是常态,大主播的供应链团队都很强,能直接定到很低的价,商家注定没有太多利润,自己垫付税费后不亏已经不错了。

很多大商家,本身并不期待靠直播带货赚钱。有的是图明星和大主播的知名度打声量,跟线下的经销商做配合,有的是用来清库存,把积压的存货转化成回流资金。也有些签了年框不需要出坑位费的商家,能够在直播带货的热潮里实打实地捞回一些利润。

但不管商家们怎么样,“主播和平台肯定是赚钱的。”

而那些中小型商家,则很容易掉入漩涡当中。今年7月3日,新华网半月谈曾发布文章《坑位费变“被坑费”,直播带货肥了谁》,文中受访的某护肤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华哥”表示,他一年投入近2000万元做直播带货,却面临卖得越多亏得越多的窘境——优惠一结束,订单就大幅减少。

另一家侧重线上营销的企业,在与某知名主播合作后,卖出8000多单,亏损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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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和被体面

李佳琦、薇娅与欧莱雅之间的“全年最低价”事件后,关于带货主播们恃流量自重,把持商家的讨论愈发汹涌。

无论网络舆论如何,作为一种已经呈现出切实效果的商业模式,带货直播还会继续下去。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直播电商超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40万,观看人次超500亿,上架商品数超2000万,而艾瑞咨询则指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到961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21.5%,预计2021年规模将接近12012亿元。

乱象和巨大的财富并存,整治直播税收乱象,已经是刻不容缓的问题。但由于收入类型的复杂性,主播相关收入的征缴税款,没那么简单。

带货主播们的收入,一般分为坑位费和佣金:“坑位费”,即商家请主播带货时,为了占据直播中的一个时段而支付的上架服务费;而佣金则是销售提成,分成比例一般20%到30%不等。

除了主播们直接收入的认定,这条链条上还有品牌方、直播平台、经纪公司、中介机构等主体,另外,由于数据注水,以及商品真实销售价格、尾款支付率、退货率等诸多问题,直播结束后显示的GMV(商品交易总额)很难完全准确。

这些,都为针对带货主播开展税收工作带来了阻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直播市场中,频频被曝光的带货主播们,甚至可能是最守规矩的——虽然资金流向复杂,涉及平台、商家、MCN等多个主体,但由于交易都发生在电商和直播平台上,数据公开可查、相对透明,逃税难度较大。

而那些以展示才艺为主的秀场主播,依赖签约和打赏收入,内容型主播靠软性广告植入赚钱,可以通过阴阳合同、现金交易等方式进行避税。相对来说,监管的难度会更大。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上周,张晋的一位朋友告诉他,深圳正在稽查私账收款,主播全部收入按照45%补税。这位朋友代理了某主播的案子,当地税务局态度强硬,表示要么自己主动补税,要么就按在主播网上宣传的销售额进行征缴。

至于找平台要数据?没这个必要。

“直接让主播配合提供数据就行,不配合按最高算。”

*为保护受访人隐私,文中张晋、宋明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