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肃南讯 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公布了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肃南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此与全省同步调整。其中,企业职工2021年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3325元调整为3638元,上限从原来的16626元调整为18189元。

按照文件规定,该县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727.6元/月至3637.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共设:最低档次60%、70%、80%、90%、100%、200%、300%八个档次。在2021年度按照原缴费基数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年初选择的对应缴费档次新公布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补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灵活就业人员对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对申报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贾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