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时候,王强(化名)不顾祖国人民的安危,在明知自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时,仍指使他人伪造检测报告,入境中国。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公开了这起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的起诉书,披露了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

王强,男,暂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因涉嫌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于2021年7月2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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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2021年2月20日,为有效预防输入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发出通知,要求外国籍乘客须于登机前2日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后,申领带有“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王强于2021年5月6日,搭乘KL1582航班从意大利共和国的博洛尼亚市,飞往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市。同日,他在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指定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

在得知自己新冠病毒核酸结果为阳性后,为违规搭乘飞机入境中国,指使他人将核酸检测证明改为阴性,将证明日期改为同年5月15日,并以该证明向中国驻荷兰大使馆,骗领带有“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随后,王强从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机场,搭乘东方公司MU0772航班,于5月18日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王强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时,隐瞒自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事实。

经检测,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遂于当日被送往上海市浦东医院,在确诊患新冠病毒肺炎后,于5月20日被转送至上海市某中心接受治疗。

王强辩护人提出,王强在意大利的新冠病毒检测系阳性,为了治病,紧急回国,在途经荷兰时再次检测为阳性后,由于担心耽误其治病,才指使他人伪造检测报告,在机场为不传染给他人,不吃不喝,也未造成其他社会后果,在意大利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母亲在国内需要照顾,请求法院不要判处其驱逐出境,对其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强明知自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仍指使他人伪造检测报告,骗领带有“HDC”标识的健康码,入境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时亦未如实申报,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一审判处王强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