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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事情是这样的:

呼某是深圳一位单亲妈妈,2016年做教育培训机构失败,欠债480多万。为了还债,呼某在2018年卖掉自己唯一一套房,先还了260万,之后边打工边还债。原本勉力能维持,但2020年疫情一冲击,呼某好几个月没收入,还不起了,利息又越滚越多,至今还欠140多万。

而深圳呢,在去年8月通过了个人破产条例,今年3月开始实施。据悉,截止到7月16日,一共有615个人申请破产,但法院最后受理的只有7个。

呼某就在这7人名单里,而且是唯一破产清算的,她还是首位大陆破产人。

那是不是她欠的140多万,真像很多人说的,现在起就不用还了?

非也。

呼某有3年免责观察期,观察期内:

a.呼某名下所有财产都被法院没收,只留下最基础的生活用品。

b.每月收入扣掉社保,固定花销只有3787.5块,要养自己、孩子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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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每月须定时向法院汇报收入、支出情况,要是收入有多,会被强制拿来还债;要是支出超过1000块,要债主同意。

等于呼某这3年,没法躺平,依旧得努力赚钱还债。

等通过观察期,正式被法院宣布个人破产了,那剩下的债务才不用还。

大白就在深圳,清楚深圳的物价,老实说,这日子难过。

而且破产还有其他影响:

不能坐高铁、飞机;不能住星级酒店;子女不能读私立学校;不能旅游度假;不能出国;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等于被社会“拉黑”了。

个人征信也花了,之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跟银行贷款买房买车,银行一查,你破产过,拉黑也没跑了。

由此可见,破产可不是无债一身轻这么简单,大白觉得它是不到万不得已的下下策。

深圳法院也说了,只要有还钱的能力,即使申请个人破产,很多人也不会走破产清算。

02

上面这句话有点绕哈,

其实按深圳的破产程序,破产清算只是程序最后一步。

前面还有两步可走:重整、和解。

所谓重整,可简单理解,和债主重新商量还钱的方式。

深圳7月份就有个重整成功的。

梁某2018年创业,2020年因为疫情,公司黄了,欠了银行75万。这75万光每月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就有7000块。梁某虽然找了个月薪2万的工作,也愿意还钱,奈何利滚利,怎么都还不完。

最后他通过法院,和银行达成了重整协议:利息、罚息都免,还本金就行。

而和解,看欠债人和债主如何博弈,要是谈的好,可以少还很多钱。

大白也找到了深圳一个和解案子,当事人张大爷因给人作担保,欠了90多万。但张大爷都76了,还一身慢性病,每月退休金6000,还完债,只留2000生活。

张大爷申请破产,法院、债主多方了解后,债主都觉得张大爷可怜,让他只还5.2万,其他都免了。

明显,重整、和解基本都是债主让步。倒不难理解,能拿回一点总比啥都拿不回好。

关键,重整、和解和破产一样,也会有3-5年观察期。

没通过,债主有权向法院申请让欠债人破产清算。

而个人破产没那么轻松能拿到。

首先,法院会详细调查你是不是“诚实而不幸者”,

所谓诚实,包括但不限于,你欠钱的原因真不真实;损失真不真实,有没有夸大;名下是不是就这么点资产了;是否真赚不到钱了;存不存在有钱但恶意转移资产的情况,比如把房子、车子写到子女名下;搞夫妻假离婚,欠钱一方故意“净身出户”……一旦法院发现有这些小九九,肯定不会同意破产。

像深圳600多个申请破产的,法院只受理了7个。

其次,法院也要听债主意见,债主同意才行,要是有多个债主,那就投票表决。

所以很多网友担心的,个人破产会纵容老赖,大白反倒不这么觉得。

欠钱是大爷,不允许破产,你就有办法对付老赖了?

暴力催收可是犯法的。

03

至于为什么要推出个人破产制度,

大白说一组数据,大家一起感受下:

截至2019年底,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总数高达1600万人,等于100人里就有一个失信执行人。而2014年还不到10万人。

短短5年,为什么会涨这么多?

深圳法院大概公布了下申请破产的人情况,算是个参考:欠巨额信用卡、网贷、小额贷的最多,其次是创业失败。

网贷、校园贷,甚至租个房子都能背上贷款,催生了多少悲剧,都不用大白强调。这些人不都是贾x亭,坏良心,好人应该有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个人破产合不合理,再多大白不说了,留给大家自行评判。

04

我最后想说说借钱。

既然欠钱可以不还了,那借钱就该谨慎点。

普通人可以学习银行的做法,个人找银行借钱,银行会查收入流水、查社保公积金,最好还有担保物。

借钱的人要是已婚,银行还会让配偶也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免得夫妻假离婚,恶意避债。

我们普通人呢,熟人亲戚同事来借钱,要担保物很难,但他的人品、学历、收入、所在公司、人脉关系、家境,都是可以去了解去打听的,这都是他“无形的担保”。

此外,要评估他借钱的理由是否合理、紧急。

大白分享下我借钱的原则:

1.交情深或我了解的才借;

2.两种情况才借:

a.对方或其家人大病或遭遇突发意外

b.对方要买房或结婚。

其余一律不借。

真抹不开面子,那我会这么做:

评估他还钱的能力及承诺还钱的时间,然后报一个我能借的数,肯定是比他想借的少的,对方要还愿意借,就借(我同时做好拿不回的心理准备);不愿意,那就拉倒。

说来奇怪,我以前太好说话、借钱吃过不少亏,换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后,反而能有借有还,对方还特感激我。

关于欠钱、借钱大家要是有想分享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Ps:

刚看到一个新闻,

上海法院,跟8家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如果欠钱的人在保司买了大额保单,

法院可以要求保司配合,冻结或划扣保单。

这是打脸保险避债啊,

大白早说过了,保险确实能避债,但得合法操作,而且很专业。

下期好好聊下这个话题。

在创业、想结婚,想买年金、增额寿做资产隔离的朋友,可以留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