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时代要求,也是各方责任。而近年来,随着音视频及直播平台的迅速发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搭建沟通桥梁、推动建育合力、营造共赢生态,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立足音视频及直播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即日起推出观察报道及相关活动,试图从法治引领、平台担当、家庭履责、社会共建等方面展开探讨,并深入挖掘创新经验,提炼通用价值,发挥智媒协同共治功能,致力为互联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的“中国方案”注入动能,齐心协力“呵护下一代,传承价值观”!首个章节是专家访谈系列

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同时,音视频直播平台如何保护好未成年用户的隐私信息?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提出,平台要严格把控未成年人隐私数据采集关口,理清并确认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责任。同时,他建议建立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常态化监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吴沈括,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受访者供图)

01

严把数据采集关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南都:您认为,目前音视频直播平台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吴沈括:音视频、直播平台在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方面有以下两点问题:一是平台整体的信息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缺乏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特别是未成年人代表、家长代表、学校、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与监督有待进一步的制度化、常态化。

南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您认为这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吴沈括: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专门单列,有三个好处:第一,强化企业内部合规管理,提高平台内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第二,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平台的流转、利用,能够形成有效的、专门的强化保护,第三,这也是对企业的社会形象、公众形象促进的重要因素。

平台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同时,应积极响应《个保法》的要求,一是严格把握数据采集关口;二是理清并且确认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过程的岗位以及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生态利用建立更专业、更强化的保护机制,特别是在数据安全、数据研发方面,防止用户隐私的泄露。

02

强化出镜主播身份识别

南都:国家有明文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出镜直播,但仍有部分平台出现违规现象。请问这一块应该如何加强监管?

吴沈括: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价值观的成熟度来看,未成年人过早暴露在数字直播的环境中,会面临很多潜在风险,容易受到超越年龄认知的内容的冲击,甚至会对身心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音视频直播平台应重视并强化未成年人的身份识别,尤其是出镜主播的身份识别。

另外,我认为音视频、直播平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应该进一步做好衔接设计,特别是跟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保持充分互动,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管的要求、满足民众的公共期待。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总策划:戎明昌

统筹:王卫国 邹莹

执行:张雨亭 杨小旻

设计:尹洁琳

本期采写:罗韵